黄委办公室谈心谈话制度
黄委办公室谈心谈话制度

一、谈心谈话对象
办公室领导谈心谈话对象是各处室负责人、全体干部职工和机关服务处、档案馆、驻京联络处班子成员。根据需要,办公室领导也可以与代管单位其他干部职工谈心谈话。
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职工之间也要互相谈心谈话,沟通思想,融洽关系,形成团结务实的良好氛围。
二、谈心谈话内容及重点
谈心谈话的内容因人因事而定。在通常情况下谈心谈话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了解谈话对象的思想、工作、生活、学习及个人重大事项等方面的情况,听取谈话对象对各种问题和实际困难的反映。
(二)听取对班子建设的意见、建议。
(三)肯定谈话对象的成绩,指出谈话对象的缺点和存在问题,进行思想上的帮助。
(四)对谈话对象提出希望、要求和努力方向。
(五)其他认为必须谈话的事项。
三、谈心谈话要求
谈心谈话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一般情况下,可结合年度考核、民主生活会等进行。在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要及时开展谈心谈话:
(一)发现职工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有反映时,要及时谈话提醒、教育引导、防微杜渐。
(二)发现职工之间出现不团结苗头,要及时谈话指出,化解矛盾,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发现职工在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和挫折时,要及时谈话鼓励,帮助他们提高克服困难的信心和勇气。
(四)对职工调任、转任、提任、降职、轮岗、退休、重大奖励、处分以及考核、考察、民主评议等,要及时进行谈话,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希望和要求。
四、谈心谈话责任分工
原则上采取一级抓一级,分级负责的办法。鼓励职工主动要求同办公室领导谈心谈话。
(一)办公室主任每季度至少要和处室正职干部谈心谈话一次;负责提任的正、副处级干部的谈话。
(二)办公室其他领导每季度至少和分管处室的职工谈心谈话一次。
(三)新进办公室人员谈话由办公室主任谈话,也可委托分管领导谈话。
(四)遇特殊情况,负责谈心谈话的领导可委托其他领导谈心谈话。
五、谈心谈话方法
谈心谈话采用集体谈心谈话与个别谈心谈话相结合的方法。同职工谈心谈话,一般以个别访谈的方式为主,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集体座谈的方式进行。
负责谈心谈话的领导要主动了解谈心谈话对象的思想、工作情况,注重思想性和原则性,要讲究艺术,增强针对性,努力提高谈心谈话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