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防洪工程文明建设工地评审管理办法
黄河防洪工程文明建设工地评审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黄河防洪工程建设管理,提高建设管理水平,丰富我委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根据《水利系统文明建设工地评审管理办法》精神,结合我委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创建文明施工工地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的最佳结合点,是项目管理的中心环节,同时也是加强企业管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和工地新貌的需要,各单位要精心组织,积极创建。
第三条 凡属我委批复在建的工程项目,具备条件的均可申报。
第四条 黄河防洪工程文明建设工地的评审工作由黄委黄河防洪工程文明建设工地评审委员会负责,委员会由建管局、人劳局、文明办组成,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建管局具体负责受理申报、资格审查等日常工作。
第五条 申报黄河防洪工程文明建设工地的项目,应满足下列条件:
1、已完成的工程量达全部建安工程量的30%以上或开工一个月以上的工程项目。
2、工程未发生过严重违法乱纪事件和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3、符合《黄河防洪工程文明建设工地考核标准》(见附件一)的要求。
第六条 黄河防洪工程文明建设工地评审,原则上一年评选一次。
第七条 黄河防洪工程文明建设工地由施工企业工地所在建设单位逐级申报。
第八条 申报单位须填写《黄河防洪工程文明建设工地申报表》(见附件二)一式二份,其中一份应附项目简介以及反映工程文明工地建设的录象带或照片(至少10张)等有关资料,于当年2月底前报委建管局。
第九条 根据申报工程情况,项目法人负责文明工地初审与日常检查并提出初审意见;省级黄河主管部门负责复查并提出复查意见;委建管局组织对有关工程现场进行复核,并提出复核报告。
第十条 申报单位申报和接受复查复核,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行贿送礼,不得超标准接待。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警告或取消其申报资格。
第十一条 评审人员要秉公办事,严守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对违反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警告或取消其评审资格。
第十二条 评为黄河防洪工程文明建设工地的项目,由委建管局、人劳局、文明办联合授予施工单位奖牌,并颁发奖状。获奖项目将作为优质工程评选和黄河防洪工程招投标的重要因素予以考虑。
第十四条 工程项目获奖后,如发生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和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将取消其曾获得的文明建设工地称号。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黄委会建管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五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1:
黄河防洪工程文明建设工地考核标准
一、精神文明建设(30%)
1.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理解《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问题的决议》,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了解掌握国内外重要新闻;
2.成立创建文明建设工地的组织机构,制定创建文明建设工地的规划和制度办法并认真实行;
3.有计划地组织广大职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活动,弘扬“团结、务实、开拓、拼搏、奉献”的黄河精神;
4.积极开展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教育,制定并执行岗位和劳动技能培训计划;
5.群众文体生活丰富多彩,职工有良好的精神面貌,工地有良好的文明氛围,宣传工作抓得好;
6.工程建设各方能够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和腐败现象。
二、工程建设管理水平(40%)
(一)工程实施符合基本建设程序
1.工程建设符合国家的政策、法规,严格按基建程序办事;
2.按有关文件实行招标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规范;
3.工程实施过程中,能严格按合同管理,合理控制投资、工期、质量;验收程序符合要求;
4.建设单位与监理、施工、设计单位关系融洽、协调。
(二)工程质量管理井然有序
1.工程施工质量检查体系及质量保证体系健全;
2.工地实验室拥有必要的检测设备;
3.各种档案资料真实可靠,填写规范、完整;
4.工程内在、外观质量优良,单元工程优良品率达到70%以上,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
5.出现质量事故能按照三不放过原则及时处理。
(三)施工安全措施周密
1.建立了以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管理和保证体系,配备了专职或兼职安全员;
2.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施工安全的各项规定及标准,并制定了安全保证制度;
3.施工现场无不符合安全操作规程状况;
4.一般伤亡事故控制在标准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四)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建设资金使用合理合法。
三、施工区环境(30%)
1.现场材料堆放、施工机械停放有序、整齐;
2.施工现场道路平整、畅通;
3.施工现场排水畅通,无严重积水现象;
4.施工现场做到工完场清,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并及时清运;
5.危险区域有醒目的安全警示牌,夜间作业要设警示灯;
6.施工区与生活区应挂设文明施工标牌或文明施工规章制度;
7.办公室、宿舍、食堂等公共场所整洁卫生、有条理;
8.工区内社会治安环境稳定,未发生严重打架斗殴事件,无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9.能注意正确协调处理与当地政府和周围群众关系。
附件2:
黄河防洪工程文明建设工地申报表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年 月 日
工程名称: | |||
建设地点: | |||
开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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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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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获得的奖励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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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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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理由:
项目经理签字 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初审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省级黄河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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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管局复核意见:
年 月 日 | |||
评审委员会意见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