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河南省黄河河道管理办法》3月9日起实施
新修订的《河南省黄河河道管理办法》3月9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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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黄河河道管理办法》于
本次修订为该办法制订颁布后的第一次全面修订,与过去相比做了较大修改。一是进一步明确了各个涉河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规定了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环保、交通运输、水利、农业、林业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应当做好的黄河河道管理职责任务。二是增设了“滩区居民迁建”专门章节,对迁建原则、规划编制、迁建实施责任主体、迁建后滩区土地利用等进行了规范。三是明确了黄河河长制相关内容,细化黄河河长的任职要求和工作职责。四是强化了对黄河滩区开发利用的管理力度,对黄河滩区规范利用做出详细明确的规定。五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消了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进一步减轻了滩区群众的负担。六是依据国家“简政放权”和“放管服”改革的有关要求,修改完善水行政许可管理的相关规定,提升了服务能力建设水平。七是调整了有关罚款限额和幅度的规定,对违法行为的处罚额度一般情况下增加了十倍,最高达到五万元。八是加大了对失职渎职行为的行政问责和违法违纪事项的处罚追究力度。
新办法的出台,使得河南黄河河道管理权责更加清晰、管理体制更加顺畅、开发利用更加规范、违法处置更加严厉,彰显了河南黄河河道管理特色,将对保障黄河河道行洪安全,发挥黄河河道及治黄工程的综合效益,防御和减轻黄河洪水灾害,维护沿黄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和促进河南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起到积极作用,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祖士保 钱定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