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黄委“揭榜挂帅”项目榜单的通知
为深入推动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解决黄河保护治理中的“卡脖子”问题及关键技术难题,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揭榜挂帅”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榜单数量及经费
围绕水旱灾害防御、水工程安全、河湖生态保护等领域,本次发布10项“揭榜挂帅”项目榜单(见附件1)。
项目经费资助方为中国保护黄河基金会,每个项目经费10万元,项目执行期不超过2年。
二、揭榜条件
(一)揭榜单位要求
1.面向国内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具有科学研究职能的事业单位等独立法人单位。
2.单位成立需满三年,具有完成项目实施的工作基础、科研条件、研发实力和稳定的人员队伍,无不良信用记录。
3.能对榜单项目提出计划合理、目标清晰、路线可行的技术攻关方案,若方案涉及自有技术,应有知识产权,且近三年内无知识产权纠纷。
4.揭榜单位为唯一责任主体,需独立揭榜,并负责项目整体实施,项目协作单位限1家。
(二)项目负责人要求
1.为鼓励青年科技人才参与黄河保护治理基础与应用技术研究,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不限学历、职称。
2.每人本批次只能申报或作为负责人参与1个项目。
3.须为揭榜单位的正式在职人员,具有开展相关领域研究的能力,具备按时完成项目研究的物质技术条件、手段和时间保障,无科研失信行为记录。
三、揭榜程序
1.意向对接
有意向的揭榜方按榜单要求,填报立项申请书、诚信承诺书等材料(详见附件),并于2026年2月10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寄送至黄河水利委员会国际合作与科技局(以下简称黄委国科局),电子材料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
2.揭榜遴选
黄委国科局会同资助方,组织同行专家采用“现场答辩+质询”方式进行评审,重点审查实用性、创新性、匹配度和节约性,择优确定中榜名单。
3.立项攻关
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资助方与揭榜方签订项目协议书,按照资助方相关规定开展立项攻关、过程管理、项目验收等事宜。
四、成果形式及管理
1.成果形式
结题验收时须提交研究报告1份;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研究期间至少发表1篇与研究内容密切相关的核心期刊论文。对于发表SCI/EI论文(见刊或收到录用通知),或申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或进入实质审查)的成果,项目验收结果建议为优秀。
注:不计列入中科院《国际期刊预警名单》的期刊论文。
2.成果管理
项目形成的知识产权的归属,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并在资助协议中约定各方具体分配方式,项目成果应在黄河保护治理实践中应用。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赵臻道 0371-66020052
收件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11号黄委国科局(邮编:450000)
电子邮箱:yrcckjc@163.com
附件:
黄委国科局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