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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黄河流域水生态水资源保护治理使命担当

黄河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院:践行黄河流域水生态水资源保护治理使命担当

【字体:      】     打印      2024-09-21 17:26      来源: 黄河网  

自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召开以来,在黄委党组的坚强领导下,黄河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保护院”)扛牢黄河流域水生态水资源保护治理工作职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做好各项重点任务,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做好技术支撑,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深度参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顶层设计

保护院积极发挥专业优势,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立法草案起草并主持“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监管”等多项专题研究工作;完成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水安全保障专项规划中水生态安全保障规划;主持编制完成黄河流域防洪规划、黄河河口综合治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完成规划有关内容,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顶层设计做好水资源水生态保护技术支撑。

全力推进古贤等重大治黄工程前期环境影响论证工作

完成古贤水利枢纽环评并做好后续工作。黄河古贤水利枢纽工程是黄河保护治理中的战略性工程,保护院自2008年承担古贤环评工作以来,经过15年持续攻关,以扎实的工作成果回应管理部门、院士和专家关心的环境问题,于2023年8月4日取得生态环境部批复意见,为古贤工程立项奠定坚实的基础。2024年,联合开展古贤工程环境保护初步设计,按节点要求完成初稿编制,为下一步工程初设审批提供基础支撑。配合黄委、古贤公司完成可研审批、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按照水利部、黄委的工作安排,保护院按时完成工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篇章,于2024年2月通过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以下简称“水规总院”)的技术审查,7月底通过水规总院复审、编制完成工程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完成多项流域重点项目前期环评工作。黄河禹门口至潼关河段“十三五”治理工程环保设计与工程设计同步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核概,2020年12月水利部对初设报告予以行政许可,环保设计工作全部完成。保护院完成黄河潼关至三门峡大坝河段“十三五”治理工程可研阶段的环评篇章、初步设计的环保设计等工作。保护院完成黄河下游“十四五”防洪工程前期工作;2021年3月环境影响报告书取得批复;2023年3月,水利部对初设报告予以行政许可,环保设计工作全部完成。保护院完成黄河下游涵闸改建工程环保设计和37座涵闸的环保设计施工及技术说明编制工作;2022年8月水利部对初设报告予以行政许可,环保设计工作全部完成。保护院完成粗泥沙集中来源区拦沙一期工程可研阶段相关工作,配合上中游管理局开展《黄河粗泥沙集中来源区拦沙工程水土保持专项监测可行性研究》编制,承担可研环境影响篇章,并于2023年4月通过水规总院组织的技术审查。

流域重大规划编制展现新作为

保护院完成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水安全保障专项规划中水生态安全保障规划等重点内容,规划由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印发实施;参与编制完成的黄河流域重要河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于2023年11月经水利部印发,作为今后黄河岸线保护与利用、严格河湖空间管控的重要依据;编制完成黄河河口综合治理规划中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等内容,主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同时对黄河刁口河入海流路综合治理方案环境影响部分进行复核,修订方案,开展现场查勘和环境现状监测,编制环境影响报告;参与黄河防洪规划修编,负责编制完成黄河流域防洪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篇章及环评专题报告,2024年6月通过水规总院组织的技术审核会;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立法草案起草及“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监管”等多个专题研究,为黄委贯彻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发挥重要技术支撑作用。

创新开展新形势下流域水生态水资源保护技术支撑工作

开展调水调沙方案优化研究,减缓黄河调水调沙对水生生态影响。根据黄委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中关于“水沙调控应当采取措施尽量减少对水生生物及其栖息地的影响”的要求,保护院编制完成《黄河调水调沙对水生生物及其栖息地影响研究》报告,提出针对水生生物不利影响的减缓措施建议,开展调水调沙全过程水生生物及栖息地监测,对调水调沙水生生态影响以及本年度采取的减缓措施进行评估,为黄河水生态保护实践提供技术支持。在2024年黄河应急抗旱调度期间,保护院制订生态调查和评估工作方案,开展小浪底至花园口河段水环境和水生生物调查及黄河三角洲生态补水的遥感解译和陆生调查及应急抗旱调度后生态调查。

以河口生态补水效果监测为重点,开展黄河流域生态调度效果评估。保护院开展黄河生态调度效果监测评估工作,采用遥感解译、无人机航拍、野外调查等方法,以黄河河口生态补水区为重点,开展生态调度效果跟踪监测及效果评估工作,对黄河三角洲补水区陆生植被、地下水和土壤等环境要素进行调查和监测,评估河口三角洲生态补水效果。

推进数字孪生黄河水资源保护方向建设。保护院开展生态环境数据库系统建设调研,2024年5月构建小浪底坝下至花园口河段水环境数学模型,6月初步完成小北干流突发水污染预警预报系统三维可视化展示。

积极应对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针对伊洛河尾矿库突发水污染事件,保护院厘清事故发生地与水文站、水源地分布的位置关系及距离,提交突发水污染事件研判报告及对水环境影响的分析报告。

完成黄河流域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制定及流域地下水超采区划定技术工作。保护院持续开展黄河流域(片)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评估,开展名录准入与退出管理机制研究,完成黄河流域饮用水水源地摸底调查与名录制定,促进流域饮用水水源安全;作为技术单位支撑流域(片)重点区域地下水超采治理与保护方案编制工作,全面复核流域(片)地下水超采区划定,积极参与重点区域地下水超采治理监督检查,协助完成流域地下水超采治理执法行动,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复苏河湖生态环境。

协助做好流域小水电清理整改。保护院配合完成河南、内蒙古、宁夏及山东4省(区)小水电的线上核查以及青海省24座与甘肃省101座小水电生态流量抽查工作。

为黄河流域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做好技术支撑

保护院紧跟各级管理部门工作需要,组建取水许可、水资源监管和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有关问题整改技术支撑团队,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优势,参加黄委组织的对青海、甘肃、宁夏、内蒙古、山西、陕西、新疆等区域几十余项取水项目的整改督导和现场核验工作,会诊取用水项目的“疑难杂症”,开出“专家处方”,并参加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涉及水利突出问题整改“回头看”督查,有力推进了黄河流域取用水管理整改提升工作。

保护院全面参与黄河流域取用水管理巩固提升行动,负责起草《黄河流域取用水管理巩固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并印发;参与起草《关于加强黄河流域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的指导意见》及取水许可受理条件、水资源论证技术审查、取水工程核验要求等工作,印发《黄河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院行政许可技术审查管理办法》,组织完成30余项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技术审查及后续工作。

保护院指导完成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公司13对煤矿违规取用水问题整改提升示范工作,打造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节约集约利用水资源示范基地,支撑宁东基地成为全国首个非常规水实现零排放的大型工业园区,其节水减排整改成效得到水利部水资源司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树立了黄河样板,并作为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的典型案例上报至中央政研室;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水利局共同完成了对伊金霍洛旗70余对矿山企业的取用水排查工作,打造伊金霍洛旗矿山企业取用水示范区。

保护院主动做好黄河代言人,受邀为黄河流域有关地区水利系统和大型企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水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取用水整改提升等培训,以实际行动助力流域水资源管理与保护。

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

治理黄河,重在保护,要在治理。黄河资源性缺水的特性没有改变,水资源保护任务更加艰巨,水生态供给质效亟待提升,面对新阶段黄河在水生态水资源保护方面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保护院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加强对黄河水生态水资源保护治理事业的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按照黄委要求,配合古贤公司做好工程施工期环境监测、生态调查和科学研究等工作;做好黄河流域防洪规划、黄河河口综合治理规划环评的修改完善和审查审批工作;继续开展黄河生态调度和黄河三角洲生态补水效果评估,深入调水调沙水生态保护措施研究;持续做好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评估、流域重要饮用水水源地达标评估、数字孪生黄河水生态水资源保护内容建设等工作,为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做好技术支撑。


作者: 张娜    责编: 仝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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