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之力 护大河安澜
山东河务局:以法治之力 护大河安澜
山东河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蒋昕晖
黄河保护法的颁布实施,是治黄史上从“人治”到“法治”、从“分段而治”到“流域共治”的历史性跨越。对于黄河入海口山东省而言,黄河保护法是推动黄河下游生态保护、保障黄河安澜、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根本遵循。
近年来,山东河务局在水利部和黄委党组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黄河保护法,奋力谱写山东黄河保护治理新篇章。
夯实法治根基,依法治河格局实现新突破。山东作为黄河流域唯一河海交汇区,在法律法规制定和适用方面具有特殊性。加强黄河保护法宣传教育,制定修改配套法规,建立高效实施体系,是确保黄河保护法顺利施行的重要基础。为此,山东河务局牵头起草《山东省黄河保护条例》《山东省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条例》,修订《山东省黄河河道管理条例》《山东省黄河防汛条例》,构建起以黄河保护法为核心、以“四条例一办法”为配套的山东黄河保护治理法规体系,立法经验在全省推广。
3年来,山东河务局累计开展黄河保护法巡回宣贯300余场次,覆盖120余万人;57处高标准普法基地、22处省级示范基地成为学法讲法的窗口,4家单位获评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蔚然成风。累计巡查河道87.56万千米,现场制止违法行为2512次,立案280起,结案率达94.9%,成功创建省级幸福河湖17段,河湖水事秩序显著改善。健全行刑衔接机制,全面建成水行政联合执法协作平台,沿黄巡回法庭、检察工作室、司法修复基地增至72处,黄河保护治理合力日益增强。
构筑法治屏障,绿色生态长卷增添新色彩。黄河保护法明确,系统推进重点领域生态修复,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生态治理。3年来,山东河务局向黄河三角洲自然保护区补水年均超2亿立方米,较前十年均值增加3倍以上,保护区鸟类由建区时的187种增至376种。累计向沿黄7市实施黄河河道外生态补水1.83亿立方米。稳步推进绿色生态廊道建设,植树128万株,绿化面积达到23万亩,21家单位入选黄河国家风景道(山东)典型段,1家单位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单位称号。黄河干流山东段实现连续26年不断流、22年无预警,利津断面生态基流全部达标。
强化法治约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迈上新台阶。黄河保护法围绕黄河流域水资源短缺这一最大矛盾,确立了严格的水资源管控体系,对水量分配、水资源统一调度等作出详细规定。3年来,山东河务局严格落实“四水四定”,建立地市引水总量和取水口用水“双预警”机制,近3个调度年全省用水量控制在年度计划指标之内。严格取用水监管,开展日常监督检查2000余次,57处黄河干流规模以上自管取水口实现在线计量设施全覆盖。实施冬蓄春用错时供水,最大限度满足引黄春灌需求,助力山东粮食生产连续11年稳定在千亿斤以上。积极推动用水权交易,与山东省水利厅联合印发首个指导山东省黄河水跨区域用水权交易的文件,指导东营市及胶东地区规范开展水权置换,完成黄河水用水权交易3单,累计交易水量3100万立方米。
激发法治动能,防洪保安引擎焕发新活力。黄河保护法规定,建立健全水沙调控体系,强化防洪工程与风险防控,完善防汛抗旱与应急管理。3年来,山东河务局将山东黄河保护治理置于流域高质量发展大局中研究谋划,推动原创治理思路纳入国家和部委规划,逐步完善保护治理顶层设计。健全防洪工程体系,黄河下游河道、东平湖蓄滞洪区、大汶河、刁口河入海流路治理提升有序推进,黄河下游“十四五”防洪工程全部完工,96处河道工程通过投入使用验收,22座改建涵闸提前通水。强化“四预”措施,建立省市县全覆盖的防汛布防体系和防汛全链条责任体系,创新建立“1+N”多元防汛队伍与多渠道物资保障机制,培养102名防汛专家,首次实现东平湖跨流域向南四湖应急补水,有效破解了干支流洪水遭遇难题。建立健全大汶河、长平滩区入黄支流、金堤河等12条入黄支流雨水情信息共享联动机制,流域防洪体系协同能力进一步增强。通过连续24年调水调沙,黄河下游河道主槽全线冲刷,过流能力由2002年的1800立方米每秒提升至5000立方米每秒流量级,中小洪水漫滩几率不断降低。
根植法治内核,高质量发展跨入新阶段。黄河保护法将文化保护提到了与生态保护、高质量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是我国首次以法律形式对流域文化保护作出系统规定。3年来,山东河务局坚持活化利用黄河文化遗产,完成重要水文化遗产调查176项,7处工程入选黄委首批水利遗产名录,“黄河河工”入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荣获国家级红色基因水利风景区、国家水情教育基地及山东省文化创新最高奖。“走黄河·读齐鲁”研学课程两获山东国家文化公园主题活动典型案例。开拓多元共治格局,与山东省直机关工委、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开展党建引领黄河重大国家战略活动,让黄河故事传播得更广。文明创建成果丰硕,创建全国文明单位5个、全国水利文明单位4个,省级文明单位52个,全局文明创建率100%。
征程万里,法治为楫;大河浩荡,安澜可期。山东河务局将坚定不移沿着法治轨道奋勇前行,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书写新时代山东黄河保护治理崭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