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三地司法协作共护黄河安澜
11月21日,巴彦淖尔、乌海、阿拉善三地中级人民法院共同召开黄河流域内蒙古段西部片区“司法保护母亲河”协作交流会议。三地中级人民法院及辖区8家基层法院共聚黄河顶端,签署《“司法保护母亲河”区域协作备忘录》,编撰印发《“司法保护母亲河”案例汇编》,标志着黄河流域内蒙古段司法协同保护进入新阶段。
在分组讨论中,黄河流域内蒙古段西部片区三地中基层人民法院结合协作机制和典型案例汇编进行深入研究,共同完善和强化落实举措,并针对各院在环境资源“司法+行政”互动和修复性生态保障方式、执行案件执前督促和交叉执行等司法实践中的经验做法互相交流、互通有无,为协作机制的有效落地统一思想认识和行动基础。
在签约仪式上,西部片区三地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作致辞讲话,四家基层法院汇报分享了“司法保护母亲河”的特色做法和工作思路,来自河灌、自然资源系统的特邀嘉宾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对接下来三地中级人民法院区域协作提出意见建议,并针对构建黄河大保护格局,分享了自己的见解和想法。
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格日勒图指出,巴彦淖尔、乌海、阿拉善共处“几字弯”区域,希望三地法院秉持开放包容、区域一家的理念,不断深耕细作机制共建、资源共享等重要工作,持续提高协作效能,在法律适用统一、执行事务协作、生态资源修复等方面紧密协作,形成“司法保护母亲河”的强大合力,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守牢生态红线。
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亮表示,乌海市作为黄河入蒙首站,素有“黄河明珠”的美誉,今后将持续深化推动全方位、全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共同扩大流域保护的“朋友圈”,在跨域交流中集思广益、担当作为,在跨域合作中促进黄河流域内蒙古段更清更净、更秀更美。
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全运在致辞中说,阿拉善、巴彦淖尔、乌海三地同处黄河内蒙古段西部,地理相连,水系相通,生态相依,共同肩负着守护这段“母亲河”生命线的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希望三地法院打破地域壁垒,形成司法合力,从流域的整体高度谋划和推进协作,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共同守护黄河安澜。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磴口县人民法院、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法院、阿拉善盟阿左旗人民法院作为三地黄河流域基层法院代表,汇报分享了工作举措和思路。临河区人民法院成立的“环境资源保护法官工作站”以及探索推行的“五点五创”特色工作机制;磴口县人民法院精心打造的“司法保护母亲河特色法庭”;海南区人民法院联合自然资源、公安、司法等行政部门建立的司法执法联动工作机制;阿左旗人民法院建设的“黄河生态法治教育基地”等做法各具特色,引发与会人员关注。各地经验做法为基层法院发挥审判职能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可参考、可借鉴的示范样本。
会上,三地中级人民法院分管院领导共同签署了《黄河流域内蒙古段西部片区三地中级人民法院“司法保护母亲河”区域协作备忘录》,建立六项协作机制,在推动党建聚力、分享法院资源、比拼业务技能、培育英模人物四个方面开展深度合作,进一步拓展了协作方式,丰富了协作内容。同时,发布了三地法院部门汇编的53个典型案例,涵盖公益诉讼、矿山修复、土地侵权等民事、行政案件类型,本次案例汇编也是三地中院首次共同在专业领域形成内部办案指引,为跨区域生态保护提供案例支撑。
在观摩学习时,与会者先后来到巴彦淖尔市磴口县人民法院渡口法庭、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法院院巴音陶亥法庭、阿拉善盟阿左旗人民法院乌斯太法庭。实地察看了解法庭工作情况和文化阵地建设,并与乡镇干部、基层法官探讨交流生态环境修复方面的创新实践与成功经验。
本次会议是贯彻落实全区“7+1”中级人民法院“司法保护母亲河+历史文化遗迹”协作机制的重要举措,也是三地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建立全覆盖全链条的司法协作机制,对于助力黄河流域大保护、大治理具有积极意义。接下来,三地中级人民法将全面落实协作协议各项内容,进一步加强跨区域司法协同联动,共同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贡献法院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