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声音】保护黄河义不容辞 治理黄河责无旁贷 陈雍等住宁全国政协委员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献计出力

环境是最稀缺的资源,生态是最宝贵的财富。宁夏依黄河而生、因黄河而兴,保护黄河义不容辞,治理黄河责无旁贷。全国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期间,住宁全国政协委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和看望参加政协会议的民革科技界环境资源界委员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献计出力。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千秋大计。”住宁全国政协委员、自治区政协主席陈雍提出了“关于深化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生态补偿机制的提案”。宁夏生态环境脆弱仍是突出问题,有8个县(区)属于全国黄土高原丘陵沟壑水土流失区,全境位于中西部内陆干旱地带,生态环境改善任务艰巨,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矛盾加剧,迫切需要进一步深化和完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生态补偿机制。陈雍委员建议,国家层面出台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标准体系。有效解决黄河流域沿线省份间生态保护补偿规划不衔接、标准不统一等问题,为沿黄省份开展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商提供政策遵循。按照“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的原则,设立黄河流域九省区生态保护补偿专项奖补资金,对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成效突出、横向补偿机制建设推进较快的省份予以资金激励,引导黄河流域省份积极开展省际横向生态补偿,撬动省域间生态环境共保共治。实施差异化的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支持政策,综合考虑黄河中上游生态功能重要地区生态功能脆弱、生态保护修复任务繁重、财力水平有限等客观因素,对黄河中上游欠发达的市、县(区)提高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补助比例,缓解地方财政压力。
住宁全国政协委员王春秀针对我国在生态补偿方面的立法工作相对滞后,现行法律法规与规范开展生态补偿工作的需求不相适应,生态补偿工作专项立法研究相对不足等问题,提出“关于加快我国生态保护补偿立法的提案”。建议尽快出台《生态保护补偿条例》,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做法,充分体现激励导向,鼓励各省份“合作共治”,为探索创新补偿机制预留发展空间。注重与国家顶层设计衔接,国家层面鼓励各地同步开展地方生态保护补偿立法研究工作,搭建生态保护补偿法律研究平台。建立完善从中央到地方的相对完善的生态保护法律体系,确保形成良性互动的体制机制,推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为绿色可持续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由于宁夏自身财力弱,多年来,防沙治沙、生态保护修复投入主要来源于中央财政,要坚决打赢黄河‘几字弯’攻坚战宁夏战役,亟需国家部委给予大力支持和帮助。”住宁全国政协委员沈爱红提交“关于对宁夏落实黄河‘几字弯’防沙治沙工程建设支持的提案”,建议中央财政在荒漠化综合防治方面给予政策、项目、资金倾斜支持,实行差异化补助政策,适当提高工程投资标准,减轻项目实施、巩固成果等地方财政配套压力。支持中卫市腾格里沙漠东南缘沙漠锁边、黄河东岸沙地综合治理等一系列重大项目实施,大力支持开展防沙治沙、水土流失治理,有效阻击腾格里沙漠、毛乌素沙地等向黄河扩张侵袭,增强防沙治沙和水源涵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