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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水利厅召开山洪灾害防治工作领导组第一次全体会议

山西省水利厅召开山洪灾害防治工作领导组第一次全体会议

【字体:      】     打印      2012-01-04 17:22      来源: 水利部网  

    当前山西省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全面展开,为保证项目进度与质量,协调项目建设中的问题,明确建设思路,强化组织领导,12月20日上午,省水利厅山洪灾害防治工作领导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领导组组长、水利厅副厅长张健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由省防办主任李乾太主持,领导组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省防办关于项目建设基本情况、项目进展与安排及当前需要解决问题的汇报。领导组成员经过认真讨论,对省防办提交的几个关键环节问题议定如 下:

    1、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是国家全面提升防洪薄弱环节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水利部十二五期间主要建设项目之一,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要全力配合,确保项目建设的正常实施,保质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2、有建设任务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建设管理机构,规范项目管理。

    3、水文设计部门在《实施方案》编制时,监测站点的布设要科学合理,要综合考虑原有的站点、正在建设的中小河流治理等项目,进行资源整合,最大限度发挥效益。

    4、项目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的招投标工作由省水利厅统一组织,省防办负责牵头实施,要严把准入关,规范程序,严格管理。基建、稽查、监察等部门要全面参与,做好监督工作。2011年、2012年的项目较多,原则上以市为单位打捆招标。

    5、根据国家防办的统一要求,并结合山西省的实际,项目的监管、验收工作由省、市防办牵头负责。

    6、省水电监理公司要加强技术力量,配备足够具有专业知识的监理人员,做好项目的监理工作,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7、项目建成后,为保证系统长期正常发挥效益,需建立健全良性的运行维护管理机制,积极筹措管护经费。8、根据国家《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暂行)》,项目建成后,监测自动站的运行管护工作由水文部门负责。(作者 王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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