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河务局深化“水行政执法+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

本站讯 近年来,陕西河务局深入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深化与检察机关的协作联动,目前,已建成联合执法、司法协作、公益诉讼等协作平台20个,实现陕西黄河干流“水行政执法+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全覆盖。
机制创新,织密河检协同“防护网”。2021年,陕西河务局联合陕西省检察院、河长办、发展和改革委、水利厅及黄河上中游管理局印发《关于建立陕西省黄河流域监督协调机制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24年,局属黄河北干流管理局联合陕西省陕北高原地区人民检察院建立《陕西黄河干流陕北段流域保护协作配合机制》。韩城、合阳、大荔、潼关河务局联合陕西省关中平原地区人民检察院签订《陕西黄河干流关中段流域保护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制定线索移送、资源共享、联席会议、联合宣传等6项制度,打破部门壁垒,形成“线索互享、案件共办、问题同治”工作格局。
实践突破,打好联合执法“组合拳”。以专项行动为抓手,与检察机关同频共振,聚焦黄河保护法重点领域精准发力。近年来,先后开展河湖管理水行政执法、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及河湖安全保护、黄河流域水生态保护等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侵占河湖、非法采砂、违法取用水等水事违法行为,立案50余起;累计开展河道巡查2000余次,巡查河道10万余千米。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指导协助水行政执法案件2次,联合各级河长办、司法部门开展专项行动10余次,设立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站、警务工作站9处,一大批历史遗留问题和重大疑难问题得到解决,形成“查处一案、震慑一片”的示范效应,水事秩序稳定向好。
优势互补,奏响法治护航“交响曲”。发挥河务局、检察院各自专业优势,构建“执法+普法”双轮驱动格局。黄河保护法实施以来,陕西河务局联合地方政府、水利部门、司法部门举办7场专题宣传活动,累计开展法律法规进单位、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等活动20余次,发放材料5万余份,出动宣传小分队16个,设置法律咨询站点20处,在媒体发布普法工作动态40余篇,制作微视频5部,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