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中国第一塬刻不容缓
保护中国第一塬刻不容缓

“八百里秦川,不如半个董志塬边边”。号称天下第一塬的董志塬如今却面临着支离破碎的危险局面,塬边的沟道在频繁的洪水冲刷下不断延伸,各沟头像无数个魔爪伸向董志塬腹地,把一个完整的塬面切割成“手掌状”,塬面逐年萎缩,直接威胁着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区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董志塬亟待保护!
美丽而神奇的锦绣高原
200万年前,由于地球板块挤压隆起和黄土移动堆积,董志塬像一个健硕的大汉,矗立在黄土高原的中心位置,头顶是沙尘飞扬的朔北沙漠,脚下是沟壑纵横的陕北山区。董志塬塬面地势平坦、资源富集、文化绚丽,南北最长处89千米,东西最宽处46千米,总面积2765.5平方千米,其中塬面面积960平方千米。
阡陌纵横、一展平畴的董志塬如“诺亚方舟”,承载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庆城、宁县、合水4县(区)、27个乡镇, 64万人的生活生产,素有“陇东粮仓”之称。
这里是中国黄土高原面积最大、土层最厚、保存最完整的一块黄土塬面,是第四纪黄土沉淀的产物。黄土堆积,被看成是记录地球环境变化的三大“天书”之一,作为大自然最伟大的杰作的董志塬,则更具典型性。它对于研究地质变迁、黄土高原的形成及其侵蚀等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这里历史悠久。远在20万年前,人类就在此繁衍生息。是先周历史文化和中华农耕文化的发祥地,人文始祖轩辕黄帝曾与中医鼻祖岐伯在此论医,故有“岐黄故里”之称。周先祖在此“教民稼穑”,开启了华夏农耕文化之先河。
这里是一块红色的土地,是陕甘宁边区的重要组成部分。邓小平、叶剑英、李先念、习仲勋、刘志丹、谢子长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曾在这里留下战斗足迹。
这里是中国第二大油气田长庆油田的发源地和西峰油田的主产区,是甘肃省“十一五”期间确定的陇东能源化工生产加工基地,已探明油气总储量已具备亿万吨油气生产能力。
日渐萎缩的“诺亚方舟”
长期以来,由于人类的活动、特别是人口的增加、石油开采、城镇化进程等经济社会活动的大规模开展,加之该区域降水比较集中,原本脆弱的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水土流失十分严重,塬区人类的生存空间逐步缩小。昔日“草满山沟树满坡,兔走虫鸣鸟欢歌”的美景已不复存在,如今,它已根本无法与八百里秦川相媲美了。
董志塬水土流失面积2735.95平方千米,占总土地面积的98.9%,塬面面积已由原来960平方千米减少到756平方千米,水土流失正以平均每年损失42公顷的速度吞噬着人们赖以生存的农田。塬边3249多条支毛沟在频繁的洪水冲刷下,不断变宽变深,沟头不断前进,塬面逐年萎缩。从卫星云图上可以看出,一马平川的塬面被切割得像一只脉络纵横的手掌,董志塬塬面东西方向最窄处仅为50米,而且,董志塬已经被分割成11个大小不等的小塬。
西峰水保部门的调查数据显示,1988年“7·23”一场大暴雨就使庆城县熊家庙乡夏家嘴村夏家沟沟头前进了12米,扩宽6米。另据调查测算,从20世纪70年代到现在30多年间,该村塬面面积减少3平方千米;西峰区火巷沟是距市中心最近的一条沟壑,离市中心不足1000米,大有把城市一分为二之势,直接威胁着沟边的单位和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董志塬是我国黄土地貌发育比例典型的地区之一。近年来,董志塬黄土层不断被蚕食减薄,如以每年平均侵蚀厚度为1厘米计算,3000年后,这里将很少有黄土留存,人类黄土地质遗产也将不复存在。
救救天下第一塬
业内专家认为,世界上唯一的一块黄土高原在中国西北,西北典型的黄土高原在陇东,董志塬又是陇东黄土高原之最,董志塬的存亡关系着黄土高原的安危。
如果不尽快加以治理保护,洪水携带泥沙进入黄河,不仅严重影响黄河的治理开发与管理,还将使广袤平坦的董志塬变成丘陵山川,塬上64万人民永远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并进一步迟滞当地经济发展,和全国以及周边地区的发展差距愈来愈大。正如水利部水保司副司长牛崇桓所说:“目睹董志塬触目惊心的水土流失场面,谁都不会无动于衷,董志塬的治理、保护工作刻不容缓。”
为了保护这块世界上最大的黄土塬面,近年来,通过实施黄土高原水土保持世界银行贷款一期项目、黄河水土保持生态工程蒲河一、二期项目、黄土高原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淤地坝建设、梯田建设等国内大中小型生态项目,董志塬的治理和保护取得了一些很好的效果。
董志塬的保护也引起社会各方的关注。2007年3月16日,全国人大代表、甘肃省人大农业与农村环境资源委副主任盛维德向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提交了《保护第一塬——董志塬》人大议案,引起全国各界人士和各大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庆阳市人民政府就董志塬治理保护做了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庆阳市水保局与中科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历经11个月完成了《甘肃省庆阳市董志塬治理保护规划》(2009~2025年)。
但是,由于塬区水土流失面广量大、工程浩繁、投资巨大,董志塬治理保护之路漫长而艰巨。
开发、保护,无论二者如何博弈,继续加大董志塬治理保护投入力度、加快治理保护速度,保证古塬不再受戕害,使其焕发出健康的新生命是人类与自然和谐共处、协调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