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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河务局联合执法治理采砂秩序走笔

焦作河务局联合执法治理采砂秩序走笔

【字体:      】     打印      2007-12-27 10:04      来源: 黄河报·黄河网  

    焦作黄(沁)河河道内采砂活动始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期主要形式为取土垫地基等,属自采自用。进入二十一世纪后,逐渐由滩地取土改为河槽内抽砂,且主要为经营性开采,开采方式由最初的人拉肩扛,发展为采用抽砂机、采砂船在流量较大的主河槽内开采作业,开采地点由零散趋于集中,开采数量急剧增多,河道乱采滥挖、违法采砂现象十分严重。


    对此,焦作河务局积极组织所属各级河道管理部门,对河道内采砂秩序进行了多次集中整治,但效果并不理想。水政监察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按政策法规结合村干部逐户逐人进行协调,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依法办事、依理服人,部分违法采砂者表示服从管理,不再进行违法采砂活动。但还有部分顽固份子,态度恶劣,非但不听劝阻,动手殴打执法人员,甚至聚众围攻,以暴抗法。


    该局领导高度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和紧迫性,经过积极研究与探索,将联合执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召开专题会议。会上,该局局长要求各级河道管理部门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违法采砂情况及其危害性,取得当地政府的支持与协助,利用政府的号召力,联合公安、国土、安监、交通等部门,出动大型机械对非法砂场进行取缔,严惩河道违法采砂的猖獗行为,严厉打击滥挖乱采河砂的违法活动。


    为能使河道采砂管理有法可依,维护正常的河道管理秩序,同时得到地方各级政府的认可和重视,该局下大力气修订了《焦作市黄(沁)河河道采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过昼夜奋战,以及无数次的修改,该《办法》终于在2005年8月26日顺利通过了焦作市人民政府第26次常委会审议,9月19 日,焦作市毛超峰市长亲自签署了焦作市人民政府第68号令,正式颁布该《办法》,并于当年10月1日起实施。该《办法》的颁布及实施为河务部门鼓舞了士气,同时也为下一步大规模联合治理河道采砂秩序奠定了基础。


    2007年6月22日,沁阳市市长陈敬如批示,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批准了沁阳河务局《关于开展我市沁河河道采砂秩序整顿活动的请示》,从而拉开了沁阳沁河采砂整顿活动的序幕。7月24日,沁阳河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协助下,组织了全市沁河采砂整顿行政执法活动,沁阳市沁河河道采砂管理稽查大队深入河道砂场积极开展工作。联合执法队伍采取了遣散其务工人员、扣押其采砂设备等强硬手段,取缔违法砂场,有效遏制了乱采滥挖现象,保护了沁河防洪工程和生态环境、砂石资源。同时采取砂场招标、议标等形式取得采砂许可权,规范河道采砂管理秩序,通过整顿,原来的11个采砂区减少为7个,70余采砂户减少到15户,共扣押采砂设备18台、装载机8辆、拆卸抽砂设备配件130余件。目前,群众性大规模采砂现象得到遏制,偷采现象得到杜绝,就是过去的“水南关”、“北金村”久清未除的钉子砂场也被全部彻底清除。至8月31日,沁阳沁河已经基本没有违法采砂现象。整个采砂治理过程规范有序、科学高效,这便是水政联合执法的探索初衷及价值体现。


    为保护胜利成果,使治理好的采砂秩序不被破坏,同时也为了继续推进联合执法在水政执法中的开展,2007年8月10日,在沁阳河务局沁河水南关养护基地,分别成立了“沁阳市沁河河道采管理办公室”、“沁阳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特勤中队”、“沁阳市沁河河道采砂管理稽查大队”三个常设机构,并举行了挂牌仪式。


    2007年4月,焦作河务局被焦作市人民政府授予焦作市2006年度行政执法工作先进单位,由该局完成的《焦作黄沁河采砂管理模式研究》在黄委2006~2007年度应用技术类创新中喜获特等奖。该局从实践中求真知,经过不断探索总结,走出了一条宽广、高效的联合执法道路。

作者: 马小战    责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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