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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流域机构用水权交易办法出台 黄河流域用水权交易制度再添“新丁”

【字体:      】     打印      2026-06-16 12:07      来源: 黄河网  

本站讯 近日,黄委印发《黄河水利委员会用水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这是黄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用水权改革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国内首例流域管理机构制定印发的用水权交易管理办法,对建立健全流域用水权交易制度,促进黄河水资源优化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办法》共18条,立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及国家水权改革相关政策要求,明确了黄委用水权交易的管理范围,规定了交易类型、交易主体、交易水量、期限与价格、交易平台等方面总体要求,规范了交易程序、办理流程、时限,强化了用水权交易的监测监管,构建起权责清晰、程序严谨、监管有力的用水权交易管理制度框架。

近年来,黄委协同沿黄省(区)加快推进流域用水权交易制度体系建设,实践探索取得显著成效,交易制度日趋完善,交易规模不断扩大,交易形式不断丰富,交易日趋活跃。2023年促成宁夏、四川完成全国首单跨省(区)水权交易,2025年内蒙古、四川又完成两笔跨省(区)交易,实现了水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的优化配置,为黄河流域破解“水瓶颈”打造了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典型经验。2025年黄河流域水权交易平台累计达成水权交易2844单,总交易水量3.11亿立方米,创历史新高。

下一步,黄委将抓好《办法》的宣贯实施,持续完善用水权交易制度体系,规范交易程序,强化监测监管,以用水权改革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促进实现水资源配置效率和利用效益的“帕累托最优”,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水资源保障。

作者: 王明昊    责编: 郑梦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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