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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试点率先在陕西黄河落地

构建起“流域管理+行政执法+刑事打击”治河管河新模式

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试点率先在陕西黄河落地

【字体:      】     打印      2025-11-06 17:13      来源: 黄河网  

本站讯 (记者 陈汉)11月4日上午,陕西河务局与陕西省公安厅在榆林市佳县共同签订《陕西黄河干流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标志着陕西黄河河务部门和属地公安机关在黄河生态保护领域率先实现了“水行政执法+刑事司法”的深度协同。

《办法》的签订,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等水法律法规,打通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间的壁垒,凝聚形成打击涉水违法犯罪行为的强大合力。

根据《办法》,陕西河务局与陕西省公安厅优化构建案件移送、证据固定、信息共享、执法协作等全链条工作机制,聚焦解决水行政执法中“查证难、移送难、入罪难”等难点问题,进一步联手筑牢黄河生态保护的司法屏障,为维护黄河干流陕西河段良好水事秩序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随着《办法》落地落实,陕西黄河河务部门和属地公安机关将有效实现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之间的双向衔接,为双方共同严厉打击非法采砂、非法取水、污染黄河水体、侵占黄河河道等水事违法行为提供明确的制度保障。

据了解,陕西河务局作为黄委确定的全河行刑衔接工作试点单位之一,近年来持续打造陕西黄河水行政执法“一核两圈”,以全局“大水政”联防联动为核心,不断健全“联合执法协作圈”和“司法保护协作圈”,水行政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双方此次全面深化合作,进一步拓展了黄河生态保护的司法协作维度,构建了“流域管理+行政执法+刑事打击”治河管河新模式,为黄河流域深化行刑衔接工作提供了典型示范。

作者:    责编: 徐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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