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鸟护鸟不应止于“爱鸟周”
爱鸟护鸟不应止于“爱鸟周”

今年是全国“爱鸟周”40周年。
40年来,中国持续加大鸟类保护力度,鸟类保护工作取得长足进步,但乱捕滥猎、非法交易野生鸟类的行为及野生鸟儿惨遭毒手的新闻仍时有所闻。有的地方甚至形成捕捉、收购、贩卖、宰杀后上餐桌完整的产业链,令人触目惊心。
鸟是害虫的天敌、人类的朋友,是地球生物多样性的重要一环。保护鸟类是法律、生态的要求,爱鸟护鸟也是人类长久以来的美德。然而,从原始的捕鸟丝网到现代的电子产品等,捕鸟贼可谓挖空心思,他们甚至利用电子产品通过喇叭播放网上下载的鸟的求偶鸣叫声,吸引其同伴前来“自投罗网”,以此提高诱捕成功率。不能不说这些人比较“聪明”,但这“聪明”实在用错了地方,也严重违背法律法规,会对当地鸟儿的生存及生态环境构成严重威胁。
“谁道群生性命微 一般骨肉一般皮。劝君莫打枝头鸟,子在巢中望母归。”古人崇尚自然,对生命的关爱和感怀令人动容。随着时代发展,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精神文明与人文素养也应当同步提高。但一些人却罔顾法律和道德,大量捕杀野生鸟类,以满足变态的口腹之欲和形形色色的逐利狂想。
我们必须正视一个严峻的现实:中国野生鸟类的种群数量在急剧下降。其中,人类大肆捕杀、下毒是鸟类减少最根本的原因。据调查和估算,每消失一种鸟类,即意味着与之伴生的90种昆虫、35种植物、2种至3种鱼类会随之消失;每两种鸟类消失,必然会有一种哺乳类动物随之绝迹。生物链如此紧密相关,人类不能置身事外,保护鸟类、保护环境刻不容缓。
爱鸟护鸟不应止于“爱鸟周”。一方面,国家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鸟类保护工作,创新管理,通力合作,严格把关,强化行政监管和法律手段,加大对违法捕猎行为的惩处力度;另一方面,要结合“爱鸟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世界湿地日”等活动,持续开展普法宣传,深入挖掘爱鸟护鸟文化,让老百姓认识鸟类在生态平衡中的重要作用,培养、提升鸟类保护意识、环保理念和法治观念,规范保护管理工作并身体力行,以爱鸟护鸟、保护生态环境为荣,以打鸟、捕鸟、破坏鸟类栖息地为耻,关爱鸟类,爱护自然,全力营造和谐、自然的生态环境。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美美与共,才是现代文明社会的和美画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