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四点”普及水法规
立足“四点”普及水法规

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六五”普法的收官之年。普法一向慢工出细活,对每一位法治工作者来说,普法是贯穿始终的工作。山东河务局的普法人员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勇于集思广益、展开头脑风暴,在“六五”普法中创新工作内容和宣传方式方法,多措并举,取得了可喜的普法成绩,为“七五”普法规划的制订与工作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保障。但是,细细琢磨后发现,“七五”普法工作仍然道阻且长,要立足模式、文化、内容、形势“4个点”持续攻坚克难。
打造全天候普法模式
坚持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在利用水利重大节点,特别是“国家宪法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时期进行集中普法宣传方面,我们的工作做得比较充分。但是,常态化普法宣传稍显落后,“法律六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开展得虎头蛇尾、后劲不足。要进一步细化日常普法的职责分工,制定奖励考评机制,领导干部要带头作表率,积极参与相关法律普及活动,增加日常普法宣传的预算经费。
构建水法治文化体系
普法宣传历经30年,当前,我们的水法治文化有特点但不够鲜明,行业特色凸显但尚未完全形成。首先要立足实际,从自身特色抓起。充分利用沿水系建设的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法治文化主题广场等群众休闲娱乐场所,打造以沿河、沿湖为特色的水法治文化宣传体系。其次,要抓住纪念“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国家宪法日”等主题活动的重要节点,加强与地方有关部门合作,推动普法横向拓展,积极争取媒体的宣传报道,形成多媒体、全覆盖的普法宣传特色。再次,要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对内与对外两方面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寓教于乐,让法治文化走近百姓,增强普法实效。
创新普法宣传内容和形式
要不断创新普法宣传载体,大力发挥手机报、微博、微信、客户端、微视等新兴媒体在新时期普法宣传工作中的作用,树立一批学习运用新媒体的先进典型,不断提升应对新媒体、掌握新媒体、运用新媒体的示范效应。要不断创新普法宣传新理念,努力拓展与群众文化生活贴近的宣传方式,加大普法宣传工作创新力度,形成特色,再创水利普法新品牌。要不断丰富宣传内容,结合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需求,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用性。要创新完善普法宣传体制机制,强化“一把手”主体责任,大力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夯实基层法治基础,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适应普法大环境大形势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行政机关要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比如,税务部门就要宣传《税法》,劳动保障部门就要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实行普法责任制,现实意义主要有3个。一是让责任更明确,让普法不再是相关单位的附带、衍生性工作,而成为一项基本职责。二是推进依法执法。“以案释法”制度有利于倒逼整个执法过程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和公众的审视,使普法内容更具权威性。对执法者而言,改以处罚为核心的执法方式为执法与普法教育相结合的执法方式,可有效避免野蛮执法,推进文明执法。同时对内而言,“以案释法”会成为今后普法执法培训班的主要教学内容。三是有利于全民普法。个人认为现在普法的薄弱环节还是在于领导、公务人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示范作用欠缺,而他们成为普法责任者之后,这一情况应该会有较大改善。从普法格局而言,这一决定让大普法格局实质化,普法重点从知识的灌输转向意识的培养,有利于树立全民对法的信心和信仰。
总之,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则在实施中树立。法律要充分发挥作用,离不开信法、守法的深厚土壤。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六五”普法之路即将走到最后,“七五”普法正向我们走来,迎接我们的不是结束,而是新的开始,相信在普法大道上我们总能披荆斩棘、砥砺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