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域生态补偿需政治魄力
流域生态补偿需政治魄力

在人们呼吸着雾霾担心空气污染的同时,水污染也同样严峻,“有河皆干,有水皆污”已经不是一种夸张的说法。河流湖泊为我们提供生存生活所必需的水资源,已经不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如何保护好水资源,这就需要生态补偿。
流域生态补偿需要人们为水资源付出成本,从而保持其可持续性。那么怎么补偿,补偿给谁,如何建立公正的生态补偿机制
中科院水资源研究中心副主任、中科院地理所研究员贾绍凤接受采访时指出,生态补偿不仅需要体制机制的创新改革,更需要政治魄力。
为什么要进行生态补偿
生态补偿谈了很多年了,它对于流域的治理或管理有何重要意义 为什么要提流域生态补偿
贾绍凤认为,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五大文明建设,其中有生态文明,生态文明中水是非常核心的要素,山青水绿都关系到水。就宏观背景来说,随着人口越来越多、人类活动强度越来越大,自然生态系统受到人们的挤压影响越来越强,为我们提供生态服务的资源越来越稀缺。为了维护、提高生态系统的服务价值,人们需要付出,而且付出要越来越多。
现在我们的空气、水、土壤等污染严重,要想改变就得付出,要想山清水绿,改变空气乌烟瘴气、水又黑又臭、土壤污染造成的粮食不安全等现象,重要的就是保护好整个生态系统的健康,这就涉及到生态补偿。
生态补偿的对象是谁,标准怎么定
贾绍凤说,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到,资源配置要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生态服务是很重要的资源,应该按照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来做。虽然生态服务功能往往是公益性的,但是投入成本与效益要维持平衡的关系,否则就不能长期持续下去。
这个投入有两方面,首先是政府投入,另外是享受生态服务功能好处的人要支付一部分费用。中国的自然资源都属于政府所有,作为资产所有人,政府应该投入。而得到生态好处的,尤其是跨流域方面,把别人的好处拿给自己当然应该付出。
补偿的对象应该是生态系统的保护者,例如水源涵养区为保护水源做出牺牲的人、跨流域调水工程因调水而利益受损的人。
那么,补偿标准怎么定,怎么补偿呢
贾绍凤认为,在生态补偿问题上,每个人每个地方为自身利益考虑是正当合理的,但很多事情是需要妥协的,光从局部出发一定要做什么,肯定做不下去。很多时候,既要为自己考虑,把自己的需求充分表达出来,还要客观公正地看别人的利害关系,所有人都获利才是大赢家。因此要相互考虑对方的利益,达成各方都能接受的方案。
现代社会需要利益共享、合作共赢的理念,更需要制度保证。比如跨流域调水,以前水资源都是国家的,国家有权从一个流域调到其他流域,这是一种行政命令,现在应该承认被调走水的地区受到一定损失,应该补偿。
所以,首先大家应该形成一种生态补偿的共识,其次就是补多少的问题。补偿标准不可能按照专家的理论估算执行,应该结合市场上利益相关者的协商结果,确定合理的补偿标准。调水的人想少给点钱,被调水的人想多要点,这就有个讨价还价,最后确定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价格。
各方的讨价还价实际上给调水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决策工具,能否调水关键看双方能否达成协议。比如现在南水北调西线从四川调水,如果四川调1立方米水要价5元钱,调入地区就要考虑水源的价格加上工程建设的成本,假设调1立方米水的成本总共是20元钱,那就要考虑生产什么东西能赚回来,成本太高就不敢调了。
微观用户的补偿应该强化
现在主要是政府安排下的调水,北京从河北、山西调水都是给钱的,而且他们也都愿意。北京从河北应急调水每立方米水要3元钱,当地用水价格远达不到这个数,当地政府考虑各种利益关系宁愿卖水。但是,集体用户和农民用水就少了,没人补偿他们。
贾绍凤说,目前我们补偿的主体是政府对政府,将来应该强化微观用户的补偿力度,尽可能谁受损补偿谁,农民灌溉用水受损就应该补给农民。北京市在潮白河上游就是这么做的,鼓励农民少种水稻,少种补的钱都补到农民手中,这才体现了公平。
贾绍凤建议,生态补偿制度设计中首先要考虑到个人,这在有些方面能做到。同时集中式地“政府对政府”补偿也有一些优点。像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下游受影响,政府就给下游建补偿工程,将长江水调过来补充进去,抵消部分不利因素,这样的集中式补偿也是很有效的。
但需要注意的是,把补偿的钱发到地方政府,政府要公开一共给了多少补偿,哪些人该补,补了多少,工程建设和办公花费多少,要有这种公开的机制。
生态补偿需要政治魄力
跨流域调水的生态补偿是比较简单的,谁调水谁付钱,而其他生态补偿比较复杂,比如同一个流域内上游水源保护、中下游用水、上中下游补偿就比较复杂,因为水本来就是从上游流下来的。贾绍凤说,其实可以将水资源费更多地补偿给上游,这是一个比较合理的资金来源。
上游是保护,是被动地不能做很多事情,不能开工厂不能开垦,这就受到影响了,按照市场机制也不好算,应该将流域内水资源费更多地倾斜给上游,国家财政再向上游转移支付一部分。
还有一个可以探讨的,就是流域内上中下游协商,水资源保护怎么合理分摊费用。有一个很好的例子是福建晋江,它的主体在泉州市范围内,流域上中下游成立了一个市级的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将市级的水资源管理和水污染防治等功能综合起来,由市长统管。它们的机制就是,下游县(市、区)给上游付钱,建立污水处理厂,搞水资源保护工程,其他流域也可以这样做。
贾绍凤认为,尽管晋江在泉州市范围内,流域生态补偿难度相对小一点,但它一样涉及很多县(市、区),补偿矛盾一样存在,流域生态补偿的关键是看有没有政治魄力,中央也可以考虑这样做。泉州的做法并没有打乱行政架构,这个委员会就是议事决策机构,由市长牵头,水利局、环保局、发改委、城建局等相关部门都纳入进来。
如果重视水资源,为什么不在管理体制方面进行适当调整 贾绍凤曾经写过建议,建议国务院成立水资源委员会,或者跟其他环境保护结合起来,成立资源环境保护委员会,由国家领导来主持,因为现在环保部和水利部的矛盾比较突出。原来有分工,环保不下河,水利不上岸,但中间有很多管理矛盾,两个部门谁都没管好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