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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咨询
咨询日期: 2024-03-06 答复日期: 2024-03-11 答复部门: 河南河务局
咨询内容

领导,我想咨询下,黄河南北大堤之间范围内是不是都属于黄河河道?是否可以建设风电、光伏发电项目?

答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答复如下:

河南河务局回复:您好,感谢您的留言。一、黄河南北大堤之间范围都属于黄河河道管理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 有堤防的河道、湖泊,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行洪区和堤防及护堤地;无堤防的河道、湖泊,其管理范围为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和行洪区。《河南省黄河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黄河河道水工程的管理范围:(一)堤防护堤地:兰考县东坝头以上黄河堤左右岸临河背河各三十米;东坝头以下的黄河堤,贯孟堤、太行堤、北金堤以及孟津、孟州和温县黄河堤临河三十米,背河十米;沁河堤临河十米,背河五米。以上堤防的险工、涵闸、重要堤段的护堤地宽度应当适当加宽。 二、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内不得建设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依据:2015年5月28日《黄河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禁止在黄河滩区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的通知》(黄防总办〔2015〕5号):“一、禁止在黄河滩区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对正在开展前期工作的,要予以终止。”2022年5月20日《水利部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水河湖〔2022〕216号)(五)严格管控各类水域岸线利用行为:“光伏电站、风力发电等项目不得在河道、湖泊、水库内建设。”2023年《河南省黄河河道管理条例》颁布实施,第四十六条明确,在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下列活动:“(三)在黄河滩区建设光伏发电项目、黏土墙材企业、污染工矿企业、化工厂,设置尾矿库、永久渣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