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其亭 |
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处在不断变化之中,也必然带动与之相关联的水系统的变化。特别是受人类活动和气候变化的影响,自然水系统和社会水系统特征会发生或大或小的变化。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应适应这些变化,来应对因环境变化带来的水系统的变化。因此,研究环境变化下水资源适应性利用和管理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水资源适应性利用模式
把因气候变化、陆面变化(地震、火山喷发、地壳运动、地貌改变等)、人类活动等因素带来的水系统变化称为水系统的供给侧变化。把因人类生活、生产、生态对水需求的变化称为水系统的需求侧变化。为了保障水系统良性循环,水系统的供给侧与需求侧应达到一种相对平衡状态,当供给侧发生变化时需求侧也要适当作出调整,这就是水资源适应性利用。简言之,水资源适应性利用是一种适应环境变化且保障水系统良性循环的水资源利用方式。
目前,水资源利用已出现多种模式,如水资源综合利用模式、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模式、水资源优化配置利用模式等。水资源适应性利用是一种新的模式,其是在气候变化、人类活动对水系统影响日益加重的情况下,提出的一种新的水资源利用模式,即水资源适应性利用模式。
该模式的特征为:人类开发利用水资源需要考虑环境变化对水系统的影响,适应因环境变化带来水系统的变化,使水系统的承载能力在良好的、可控范围内;正确理解因环境变化带来的人水关系从一种平衡转移到另一种平衡,但可以通过人水关系调控,避免出现人水矛盾恶化,使人水关系朝着更好的平衡转移;水资源适应性利用同样追求水资源利用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应的综合效益最大化,寻求水资源优化配置利用,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因此,水资源适应性利用模式涵盖水资源综合利用模式、水资源优化配置利用模式,并追求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模式的目标。
水资源适应性利用关键内容
水系统是一个十分复杂的大系统,水资源利用涉及到水系统以及与其相关联的生态系统和经济社会系统,因此水资源利用本身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再加上环境变化的复杂性,水资源适应性利用就更加复杂。
水资源适应性利用面对的对象是人水系统。人水系统是以水循环为纽带,将人文系统与水系统联系在一起,组成的一个复杂大系统。其中,人水关系是人文系统与水系统之间复杂的相互作用关系。正确认识人水关系的平衡转移,从一种平衡转移到另一种平衡,可能是进步的转移,也可能是倒退的转移。水资源适应性利用需要考虑人水关系的平衡转移。通过一系列调控手段,实现适应环境变化的和谐平衡转移,朝向人水和谐方向发展。
水资源适应性利用的目标是通过一系列措施,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达到人水和谐。因此,在水资源适应性利用方案优选中,首先要用到人水和谐理论、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理论;其次基于人水关系演变模拟模型,依据和谐平衡理论,建立和谐调控模型;再采用优化技术方法,优选水资源适应性利用方案。
水资源适应性利用支撑体系包括科技支撑和政策支撑两大组成部分。一方面,通过科技创新,提高供水效率,降低用水成本,节约用水,减少排污,增加水回用率,提高水环境质量,改善生态环境等。另一方面,通过制度建设、政策支持,依法管水、严格管水、科学管水,保障水资源高效利用、节约利用、可持续利用。其支撑体系建设是水资源适应性利用重要保障和关键内容之一。
在我国治水实践中的应用前景
为了说明水资源适应性利用理论的应用前景,笔者选择我国目前两种主要的治水实践,阐述其蕴含的水资源适应性利用理论,分析其与水资源适应性利用理论要求存在的差距,并进一步说明运用该理论的可能解决途径。
“人水和谐”基本思想是,人类在开发利用水资源的过程中,必须协调好人水关系,使水资源能为人类生存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久远的支撑和保障。人水和谐的实质是要求人类适度开发利用水资源,保障人水关系处于一种协调状态。这与水资源适应性利用的思路是一致的,目标是相同的,都强调人水关系协调、水资源适度开发的思路。当然,也有较大的区别:人水和谐思想主要从宏观层面、总体思想、理论指导;水资源适应性利用理论主要从适应环境变化、具体操作层面进行指导。人水和谐治水思想是针对20世纪末期日益严峻的水问题所开的一副“良药”,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际指导意义。当然,因其主要从宏观层面指导,缺少具体的实施措施或工作抓手。水资源适应性利用理论在一定程度上能弥补人水和谐治水思想存在的不足,在贯彻人水和谐治水思想的同时,遵循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注重环境变化下的和谐平衡转移,通过建立水资源适应性利用调控模型,寻求适应环境变化的水资源利用优化方案。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是在全国推行的一种新的水资源管理模式。该制度的核心内容包括“三条红线”“四项制度”,从源头上实行水资源利用总量控制,从过程上实行用水效率控制,从末端上实行排污总量控制。不过,无论在2012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还是在2013年发布的《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中,所提到某一阶段的考核指标都是相对固定的阈值,这便于考核,但针对环境变化(包括气候变化、人类活动)的考虑显然不足。水资源适应性利用理论提倡适应环境变化,正好是对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有益补充。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三条红线”刚性约束阈值制定方面,考虑环境变化带来的影响,制定特定条件下刚性约束阈值和环境变化条件下柔性约束阈值(即约束指标的阈值可随环境变化而变化),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与水资源适应性管理相结合的模式。
水资源适应性利用是人类社会应对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环境效应的必然选择,是开发利用水资源的基本要求,对水资源合理开发、综合利用、科学管理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作者简介:郑州大学水利与环境学院教授、水科学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