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资源是事业发展的第一重要资源,开发人才资源是推动“科教兴水”战略实施的客观要求,也是保证我委“五个一”发展思路顺利实施的关键。青年科技人才的开发是人力资源开发的重点,更是实现治黄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开展“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评选活动”,是人力资源开发的一项重要措施,目的是树立典型、表彰优秀,进一步激励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积极投身治黄大业,尽快造就和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治黄科技队伍,促进科学技术更好地为黄河的治理与开发服务。
为了使这项评选活动制度化、规范化,特制订本评选办法。
一、指导思想
通过表彰先进,宣传典型事迹,在全河范围内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青年科技人才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激励广大治黄科技工作者敬业爱岗、勤奋工作,为治黄事业再立新功。
二、推荐范围
在全河的防汛抢险、水文水资源、水土保持、规划设计、科学研究、科技管理及推广应用等领域中进行。
三、评选标准
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人选应具备政治素质高、敬业精神强、专业基础扎实、业务水平高、业绩突出,做到科研有建树,技术有创新,管理上台阶,应用有成就。
1、基本素质
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热爱治黄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作风正派,并具有较强的科研、规划、设计的组织实施能力及良好的职业道德。
人选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并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对治黄做出特别突出贡献的人员,可不受学历和职称的限制。
2、综合能力
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业务组织协调能力,是本学科、本专业的学术、技术、管理的主要带头人,并在本学科、本专业方面已取得较好成果,具有发展潜力的青年科技人才。
3、业绩成果
业绩成果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治黄科学研究中,作为国家科技攻关项目或治黄重大课题研究的主要完成者,取得的科研成果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科研水平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并能尽快转化成生产力,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或其科研成果获国家级三等、省部级二等奖(指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及发明奖)以上,黄委会科技进步一等奖。
(2)在防汛抢险、规划设计、水文水资源、水土保持等工作中,直接参加国家重点项目规划、设汁,在项目建设中解决了关键性的复杂技术难题,有明显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直接参加重大技术革新,其技术革新成果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从事科技开发,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生产力水平,加快经济发展。
(3)在科技管理工作中,申请国家攻关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项目做出突出成绩,制订治黄发展战略做出突出贡献,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在科技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方面做出很大成绩,在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方面做出巨大贡献,并取得较大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四、推荐办法
1、基层单位推荐人选要充分走群众路线,要有两名以上同行专家的推荐意见,并经组织研究上报,上报同时应予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2、各单位、各部门推荐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要认真填写《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人选推荐表》(附件一)一式3份及《单位推荐报告》(格式要求见附件二)一式20份, 《单位推荐报告》须详细介绍候选人的主要业绩成果,并附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及有关成果应用单位的证明材料。
3、推荐无名额限制,推荐人选宁缺勿滥,单位确无符合条件的人选可不推荐。
五、评选组织和评选程序
为保证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黄委会成立“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评选专家组,负责评审。同时所有候选人的事迹、成果将在《黄河报》上刊登,以扩大宣传,加强监督。具体评选工作在委领导的指导下由人事劳动教育局及科技外事局共同组织。
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评选每四年举行一次,每次评选出十名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进行表彰奖励。人选经基层单位推荐,委人事劳动教育局、科技外事局审核,专家组评审,委主任办公会审定后公布。
六、表彰奖励
1、黄委会将对获奖者进行表彰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伍仟元至壹万元(1998年水平)。
2、获奖人员可优先推荐晋升或破格聘任高一级技术职务,其获奖证书及有关材料将作为晋升职称的重要依据之一。
3、在全河范围对获奖人员进行通报嘉奖。黄河报、黄河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刊载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人物照片及事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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