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庆瑞 赵敏 翟来顺
(聊城黄河河务局)
摘要:公益性水利工程由政府投资,项目法人的职责、组建形式与非公益性项目有所不同。现阶段,项目法人的组建性质分为行政性质、事业性质和企业性质三种类型,组建形式多种多样,事业型的建设管理机构是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组建的主流,专业项目法人是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的补充,项目管理公司和咨询公司等代建企业是公益性、准公益性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组建的方向。
关键词:水利工程 公益性项目 代建制 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