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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汛
发布时间: 2008-01-09 09: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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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汛 凌汛期报汛,由黄河下游各水文站、各级河务局布设的观测组、站,按照有关报汛规定,逐级定期向防凌指挥机构报汛。根据黄河水利委员会规定,花园口以下自头年11月20日起至次年2月底止为凌汛报汛期。山东河务局规定,凌汛报汛期自头年11月1日起至次年4月1日止。

    


  稿件来源:黄河报·黄河网 责任编辑:徐倩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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