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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国英在全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 2008-03-26 08: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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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25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七届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以及全国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委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刚才,春安同志代表党组作了工作报告,回顾总结了去年的反腐倡廉工作,全面部署了今年的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各单位、各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贯彻落实。

    下面,我就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切实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国内国际的实践表明,一个长期执政的政党要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经受住各种消极腐败现象的考验是很不容易的,需要付出巨大而艰苦的努力。在和平建设时期,如果说有什么东西能够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的话,腐败就是很突出的一个。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是水火不容的。因此,反对腐败是一个事关党生死存亡、国家兴衰成败的重大问题。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反腐败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不断加大反腐倡廉工作力度,腐败现象得到进一步遏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显著成效。但是腐败现象在一些部门和领域依然处于多发易发的状况,反腐倡廉建设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同全国一样,委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初步筑起了一道思想道德防线;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初步筑起了一道制度防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初步筑起了一道责任防线;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初步筑起了一道自控防线;加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力度,初步筑起了一道预警防线;加强惩处腐败工作,初步筑起了一道惩戒防线,从而确保了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为维持黄河健康生命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但是,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个别单位仍然发生了一些违法违纪案件;二是少数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意识仍然不强,重业务轻廉政建设的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三是少数领导干部作风不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侈浪费问题比较突出;四是少数领导干部自我感觉良好,不想或者不乐意接受监督;五是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和监督体制机制尚未形成,有效预防腐败的措施和办法还不够完善等。近年来,国家每年向黄河防洪工程建设投资达20-30亿元,我反复强调,如果1%出了问题,就是2000万元、3000万元,不知道会使多少干部倒下。所以说,当前的反腐败斗争呈现出有利条件与不利因素并存、成效明显与问题突出并存的总体态势,反腐倡廉建设任务仍然艰巨、形势仍然严峻。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一定要居安思危,认清形势,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旗帜鲜明地同腐败现象作斗争,不断把反腐倡廉建设推向前进。

    二、从战略高度把握反腐倡廉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一)持之以恒地坚持反腐倡廉的指导思想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深化改革和创新体制,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努力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切实提高反腐倡廉建设成效,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政治保证。这是当前我们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要牢牢把握的总体要求。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就是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使反腐倡廉建设指导思想与时俱进,更加体现全局性、具有时代性。尤其是要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到落实科学发展观、水利部党组的可持续发展治水新思路和委党组维持黄河健康生命的大局中去思考和谋划,更加自觉地为黄河治理开发与管理现代化的大局服务;更加注重解决民生问题,坚持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党风政风建设的重点,下大气力治理和纠正各种不正之风;更加注重制度体系建设,依据党纪国法开展反腐倡廉工作。

    (二)准确把握反腐倡廉的“十六字”基本要求

    “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这“十六字”基本要求,互相联系、内在统一,体现了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反腐倡廉建设的新经验,体现了我们党对反腐倡廉建设规律的新认识,体现了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期待。

    改革创新,就是要以改革精神推进制度建设,以创新思路寻求治本方法,注重总结新经验、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从我国实际出发,借鉴国外有益做法,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破解工作难题,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

    惩防并举,就是要坚持治标和治本、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惩治于已然,防患于未然,既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依法严惩腐败分子,又加大预防工作力度、不断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努力把腐败现象减少到最低程度。

    统筹推进,就是要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的全局之中,把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把阶段性任务与战略性目标结合起来,整合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性、协调性、系统性、实效性。

    重在建设,就是要不断认识和把握规律,以建设性的思路、建设性的举措、建设性的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不断形成有利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观念、文化氛围、体制条件、法制保证。认真落实这“十六字”基本要求,我委的反腐倡廉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将取得新的成效。

    (三)必须坚持反腐倡廉的“四个相结合”

    必须坚持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与加强制度建设相结合。腐败行为的发生,首先是思想道德防线出了问题。因此,必须把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特别是拒腐防变教育作为第一道防线,通过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打牢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把思想和行为统一到党章的要求和规定上来,自觉按党章办事。制度不完善,管理有漏洞是腐败滋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针对可能导致腐败的重要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通过深化改革加强制度建设,最大限度地减少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体制机制漏洞,努力解决导致腐败滋生的深层次问题,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防治腐败,既要通过教育引导使人自觉从善,又要通过制度约束使人不能为恶,既要通过思想道德建设提高恪守制度的自觉性,又要通过制度建设增强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性。

    必须坚持严肃查办大案要案与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相结合。坚持严肃查办大案要案,才能彰显我们党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心,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同腐败行为作斗争的信心和勇气;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才能体现我们党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才能展示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思路,进一步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从而既通过查办大案要案,达到惩前毖后、以儆效尤的目的;又通过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成果。

    必须坚持廉政建设与勤政建设相结合。廉政和勤政,是对干部的基本要求,也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要达到的两个相互联系的重要目标。廉政建设搞好了,有利于广大干部发扬优良作风,规范从政行为,正确使用权力,为勤政建设创造良好条件;勤政建设搞好了,有利于广大干部形成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恪尽职守,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充实精神生活,为廉政建设打下坚实基础。我们既要一刻不放松地抓好廉政建设,又要持之以恒地抓好勤政建设。

    必须坚持加强对干部的监督与发挥干部的主观能动性相结合。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论述,科学阐明了监督干部与信任干部的必要性及其相互关系,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广大干部的关心、爱护和信任。我们的干部是人民公仆,我们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必须用来为人民服务,必须受到人民监督,以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同时,我们的干部又是带领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骨干力量,必须把加强对干部的监督同信任干部、保护干部、激励干部统一起来,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干部有了困难和问题及时帮助解决,有了困惑和疑虑及时帮助解除,有了缺点和不足及时帮助纠正,这样我们就一定能够增强干部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号召力,把反腐倡廉工作和黄河的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三、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黄河特色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党的十七大确定的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在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中处于全局的、战略的地位。这一体系明确了反腐倡廉建设坚持什么、抓什么、怎么抓的问题,坚持这一体系,就抓住了反腐倡廉建设的核心和关键。

    (一)充分认识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性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审时度势,明确提出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败战略方针,及时颁布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这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建设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党的十七大又把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写入党章,以党内根本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这是我们党深刻总结反腐倡廉实践经验、准确把握我国现阶段反腐倡廉形势得出的科学总结,也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抓好的战略任务。实践证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居于全局的、战略的地位,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必然要求,是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客观需要,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保证,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二)正确处理好惩治和预防的关系

    惩治和预防,相辅相成。从严惩治,才能有效遏制腐败行为,为预防创造前提条件;注重预防,才能巩固惩治成果,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现阶段我国反腐败斗争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的特点,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不曾发生的腐败现象,将来市场经济完善后不易产生的腐败现象,都可能易发多发在这个历史阶段。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规律,不以任何人的意志和利益为转移。在体系建设的全过程中,惩治腐败必须毫不放松、紧而又紧,惩治越有力,预防越有效。同时,必须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力度,防腐于初起之时、未发之前。一方面,随着我国经济体制不断完善,民主法制不断健全,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加强,加大预防腐败力度的条件基本具备,时机比较成熟。另一方面,现实中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教育不扎实、制度不完善、监督不到位的现象,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还没有完全消除;如果只注重惩治而忽视预防、只注重治标而忽视治本,一些腐败问题就可能查而再来、纠而复生,甚至出现查不胜查的情况。因此,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头脑要清醒,把握要辩证,工作要到位。实际上,只要腐败现象存在,就始终有一个正确处理惩治和预防两者关系的问题,必须在认识和实践两个层面上更加自觉、更加正确地予以把握。要坚持治标和治本、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要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使惩防体系建设取得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整体效能,实现科学性、针对性和系统性的辩证统一。

    (三)突出黄河特色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工作重点

    黄委队伍大、环节多、战线长、管理体制独特,构建黄河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紧密结合黄河的特点,体现工作的整体性、协调性、系统性、实效性和针对性;要紧紧围绕黄河治理开发和管理工作中心,把预防和治理腐败寓于各项重要改革措施之中;要抓住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力求在一些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项目、重点环节取得突破。因此,黄河特色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突出干部人事、投资计划、财务拨款、资金使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重点领域,并在监督制约权力运行的机制制度上下功夫,有效地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

    (四)编制黄河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整体规划

    黄河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要注意把阶段性任务与战略性目标结合起来;要把教育、制度、监督、惩治纳入到黄河治理开发与管理的各个方面;要整合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形成构建黄河特色惩防体系的合力;要着眼长远,立足当前,整体规划,分步实施。通过我们扎扎实实地工作,努力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为此,要抓紧研究编制《黄河特色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今年上半年提出惩防体系规划框架文本。此项工作由监察局牵头,相关单位和部门密切配合,希望把此项工作做细、做实、做具体。

    四、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反腐倡廉建设取得实效

    胡锦涛总书记强调,坚持党的领导,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根本政治保证。从反腐倡廉建设的实践看,党的领导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同时又必须随着黄河治理开发与管理的现代化而不断改进和完善。

    (一)严明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胡锦涛总书记在讲话中,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决不允许在群众中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党中央的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对党中央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决不允许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决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这“六个决不允许”是全河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严格遵守的行为准则。要加强对党员遵守政治纪律的教育和监督检查,加大执行纪律力度,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

    (二)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

    各级党组(委)是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必须做到:第一,对领导反腐倡廉建设具有高度负责的态度,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自觉担负起全面领导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以更加扎实的工作、更加明显的成效取信于广大干部群众;第二,全面分析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形势,不断完善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部署,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治黄整体工作格局、重大决策、重大改革、重要任务之中,同治黄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第三,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在这里我代表党组及其成员向全河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公开承诺:一是坚决遵守政治纪律,严格执行党中央的重大决策,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必须集体决策;三是自觉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四是不干预和插手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市场活动;五是严格遵守选拔任用干部工作条例,选拔干部实行票决制;六是重品行、讲操守、慎交友,坚决抵制腐朽的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

    (三)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要坚持和完善党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党组(党委)反腐败协调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及时通报情况,研究协调重要问题。各级党组(委)要及时调整和充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二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领导班子主要领导要对班子内部和管辖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负总责,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也要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三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部门要自觉把反腐倡廉建设任务融入到各项业务工作中,要认真研究分析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环节和部位,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堵塞漏洞。四要加强对反腐倡廉建设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并且加大巡视工作力度,做到巡视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党组决定今年要选择2-3个委属单位进行巡视。五要强化责任追究。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该追究什么责任就追究什么责任,决不包庇袒护。要加大组织处理的力度,提高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的综合效果。

    (四)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

    各级党组(委)要进一步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坚决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开展工作,要经常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特别是在查处大案要案遇到困难和阻力时,要态度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做他们的坚强后盾。要重视和加强纪检监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养、交流、选拔、任用,注重多种岗位的使用和锻炼,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为他们健康成长和全面提高创造条件。对那些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纪检监察干部,要予以表彰、予以重用。

    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努力实现思想观念和思想方法、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人员素质和工作作风的与时俱进,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质量和水平。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加强学习,增强党性,严于律己,谦虚谨慎,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坚决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始终做党的忠诚卫士、群众的贴心人,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同志们,反腐倡廉建设任重而道远,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七届中纪委二次全会和全国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要求,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不断取得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成效,为维持黄河健康生命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稿件来源:黄河报·黄河网 责任编辑:赵宇革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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