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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委积极推进沁河水量调度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 2007-04-08 1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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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讯 (记者 胡少华 通讯员 王道席)为加强沁河水量调度管理,保障流域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近日,黄委召开沁河水量调度工作会议。水利部水资源管理司,山西、河南两省水利厅,部分电站及灌区管理单位代表参加了会议。征求两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后,黄委发布了《关于加强沁河水量调度管理工作的意见》。

  沁河是黄河三门峡至花园口区间两大支流之一,根据《黄河水量调度条例》,自2006年11月实施水量调度。在有关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沁河水量调度取得初步成效:2006年11月至2007年3月山西、河南两省用水均在计划之内,控制断面流量基本达到控制指标;两省水利厅还明确了沁河水量调度管理部门,并与黄委建立起了业务联系;流域有关方面初步了解了水量调度工作程序和要求,流域管理机构完成了对沁河的系统调研,进一步了解了沁河流域工程及用水情况。

  沁河水量调度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仍存在管理部门不明确、工作机制不健全,尚未建立枯水期兼顾河道生态基流的水量分配制度以及调度管理和督察制度,水文监测站网不完善,信息不全且没有共享,径流电站调蓄对下游用水造成一定影响等问题。

  对此,《意见》要求,山西、河南两省水利厅要尽快落实市、县沁河水量调度组织管理模式,落实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明确各级水行政管理部门调度责任,形成分级负责、分级管理、分级调度体系。建立沁河水量调度工作程序,实施计划用水和总量控制,细化落实水量调度计划。明确调度监督管理机制,加强用水统计工作,按时上报用水计划和统计,有效管理主要水利工程和用水户。

  《意见》强调,各级管理部门要统筹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尽快建立枯水期用水分配机制,尤其是控制断面出现小流量时应急反应和管理机制。要明确责任,制定压减主要用水户引水及短期应急增加径流电站下泄流量的具体措施,尽可能使断面流量尽快恢复至最小流量指标以上。流域各级水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要求和各自管理权限,加强沁河流域取水许可管理。

  沁河干流杜河和拴驴泉等径流电站调蓄能力有限,对下游用水有一定影响,因此,《意见》要求径流电站要平稳运行,避免在用水高峰期蓄水运用,必要时应向下游短时间补水。张峰水库蓄水运用对下游用水影响较大,应提出张峰水库蓄水方案并按程序报批。

  水文资料是水量调度和基础研究的重要依据。因此,流域有关各方要尽快实现共享沁河水文资料。可比照汛期水情工作方式,实现非汛期水情资料共享,尽快设置省界水文断面。

  《意见》强调,沁河水资源短缺,供需矛盾突出,有关各方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协商沟通,共同做好沁河水量调度工作,保障沁河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实现流域各方共赢。


  稿件来源:黄河报·黄河网 责任编辑:程丹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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