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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黄河上中游流域违法取用水行政处罚案件结案

  本站讯 近日,首例黄河上中游流域违法取用水行政处罚案件顺利结案。

  2023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正式颁布实施。4月12日,水利部、最高检启动开展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内蒙古黄河流域重要的钢铁企业,日常取用水量较大,多年来存在取水头部工程未安装一级在线计量设施、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违法行为,黄委各级曾多次要求其改正违法行为,但均未按要求整改。7月,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违法行为被列入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整治台账。

  黄委晋陕蒙监督局作为黄河流域管理机构所属管理机构,闻令而动,果断出击,动真碰硬,迅速锁定违法问题和证据,于9月11日对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调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向当事人说明利害关系和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于10月13日向该集团下达了顶格罚款50万元的水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在有效缴款期限内缴纳了罚款,并已采取措施积极整改违法行为。

  本次案件的顺利结案,是黄委晋陕蒙监督局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在内蒙古黄河流域落地生根的一次有益实践,既保障了国家的公共利益和正常的取用水秩序,又宣传贯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达到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目的,充分展现了黄河流域管理机构“以人为本”的执法服务理念。 (尚攀 杨翔惟)

编辑:周黎 范江涛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0日   责任编辑:范江涛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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