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山东河务局“财务监管年”活动要求,日前,东平湖管理局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出台了《东平湖管理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试行)》。
《办法》主要从六个方面进一步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一是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对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预算编制流程进行了规定;二是加强收入管理,机关各项收入均纳入部门预算统一核算,严禁坐收坐支;三是严格支出管理,按照“预算控制、严格审批、分级负责、规范管理”的原则确定各项费用支出的审批权限和程序,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四是规范借款管理制度,加强对各部门(单位)因公借款及报账的管理;五是修订资产及政府采购管理程序,细化资产购置预算,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六是完善财务报销制度,对报销审批手续、流程等进行了严格规定。
该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的出台,进一步夯实了会计基础工作,严肃了财经纪律,有利于规范财务管理,管控财务风险,促进财务工作平稳健康开展。(闫扬扬 刘性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