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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委着力构建网格化 单元式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

  本站讯 (记者 周黎 通讯员 徐啸) 近日,黄委印发《关于全河开展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致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责任体系,提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和事故防控能力,促进全河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治黄事业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在全河安全生产领域开展网格化管理,是加强全河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筑牢防控一线的重要举措,是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的长效之策。为进一步提高全河安全生产管理效能,促进委属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提高基层单位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强化基层单位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明确安全监管重点,切实增强防范和控制事故的能力,黄委决定在全河安全生产监管中推行网格化管理,于4月9日印发《指导意见》,要求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开展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工作目标是构建“责任全覆盖、监管无盲区”的网格化、单元式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努力实现控制四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防止人身伤亡的三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杜绝职工死亡的三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和二级、一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目标。

  《指导意见》规定,网格划分坚持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单位主体责任、部门安全生产专业监管、权责相当的原则。各单位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分工负责;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细化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强化对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细化安全生产职责分工、落实部门的专业监管职责;根据网格内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和监管力量配备等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明确网格责任人员的工作任务、工作职责,做到权责一致,尽职免责,失职追责。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根据监管对象和监管范围,将安全生产责任作内部分解,实行分级网格化管理,按一定区域划分若干级网格,并在每级网格内划分若干个安全监管责任区,确定网格责任人,明确网格安全监管职责,形成单位纵向分级负责、部门横向按责监管、网格人员责任管理的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各单位的网格级数根据各单位的层级确定,如山东、河南河务局可分为省级河务局、市级河务局、县级河务局三级安全生产监管网格。

  在每一级网格划分中要做到“五定”。一是定责任区域,明确每一个网格具体监管的对象和范围;二是定责任人,明确每一个网格的负责人员;三是定监管任务,明确每一个网格年度、季度和月度的监督检查的对象、内容和检查频次;四是定处置流程,明确网格内对本级发现或下级网格报送的事故隐患的处置程序;五是定应急预案,每一个网格均应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应急措施,能够快速、妥善处置事故。

  按照《指导意见》要求,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采取分阶段实施的方法进行。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以点带面做好网格化管理工作,并把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纳入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定期对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届时,黄委也将对各单位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将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考核内容。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21日   责任编辑:郭旭帆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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