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据黄委水保部门消息,截至目前,2014年黄河流域(片)278项部批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已完成208项,占年度任务的75%。
为践行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有效防治人为水土流失,黄委今年安排了278个部批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其中,安排省(区)检查项目119项,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监督项目118项,黄委跟踪检查41项。对监督检查工作提出了继续完善流域与区域协调联动的监督机制,着重围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后续设计、变更审批、监测监理、补偿费征收等重点和薄弱环节抓好监督检查工作等6项要求。
据统计,在相关省(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截至8月底,黄委已完成对青海、甘肃、宁夏、新疆4省(区)部批生产建设项目的跟踪检查25项,黄河上中游管理局完成部批项目监督检查101项,相关省(区)完成82项。
检查组每到一处,重点对取土场、弃土弃渣场、施工便道、临时堆土场等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区域进行检查,并对工程管理、施工、监测、监理、档案管理等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在此基础上,检查组与项目建设有关各方及工程沿线的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座谈。针对各个项目的具体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意见,要求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限期整改。同时,要求工程沿线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管理,督促建设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有关单位也表示,通过黄委的跟踪检查,进一步提高了生产建设单位的水土保持意识,增强了其依法履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的自觉性,同时进一步规范了地方水土保持部门的监督执法行为,有效推动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深入开展。(杜亚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