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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86年以来,从“一五”到“五五”普法宣传,沿黄群众接受不同程度的普法教育,法制意识逐步得以提高,各种水事案件的发生率连年下降,近堤取土、违章放牧等现象明显减少。但是他们对水法规知识仍然存在片面理解。如何更好增强沿黄群众法律意识,作者谈一下自已的看法与大家共同进行探讨。
一、探索沿黄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形式
在坚持以往悬挂横幅、散发材料、设立咨询站、集中宣传、召开座谈会、举办法制讲座、组织法律考试等普法形式的基础上,努力实现新突破:一是探索流动性更强的普法形式;二是探索互动性更强的普法形式;三是探索针对性更强的普法形式;四是探索影响力更强的普法形式;五是探索周期更长的普法形式等。
可以通过比赛、歌会、晚会等形式,通过地方剧种、歌舞、小品、相声等手段进行普法教育。我们也不仅仅是主持人或者宣讲者,同时可以是参与者或者是听众。我们要想尽一切方法,只要是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都可以承载普法宣传的内容。其实“不管白猫黑猫,抓住老鼠的就是好猫”,普法宣传教育也同此理。
二、提升宣传执法人员自身素质 打铁还需自身硬,一是把提高宣传执法人员素质放在工作首位,坚持“每周有学习、每月有交流、每季有考试、半年有小结、年终有考核”的学习理念,二是每个人都制订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重点学好水利“四法一条例”和行政许可法、处罚法等等相关 法律法规,为传帮带及今后执法打好基础。三是对重大案情进行集中分析讨论,并及时总结。执法办案过程中讲政策、讲原则、讲策略。在执法工作中贯穿宣传,在宣活动中现场执法,达到执法一起教育一方的效果。
三、建立高效完善的水法规宣传教育队伍
水法规宣传教育是防范减少水事违法案件的重要措施,水法规的宣传教育不仅可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遵守水法规的自觉性,而且有助于奠定监督、打击水事违法行为的良好群众基础。水法规的宣传方法多种多样,我们在每年“水周”期间经常采用电视、广播、咨询服务、张贴标语、散发传单资料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一般都需要投入较大的人力和财力,不能在较长时间或长时间内持续开展,且具体到每一个被宣传的对象来说,最直接最有效的宣传方法莫过于促膝交谈。
黄河一线管理人员占队伍庞大,将他们组织起来建立一支水法规宣传教育队,定期进行水法规知识学习,再通过他们向沿黄群众进行水法规宣传。由于他们常年奔波在治黄第一线,与沿黄群众交流的机会也很多,可以利用田间地头,茶余饭后的闲聊向群众宣传水法规和发生在身边的及其它地区的典型水事案例等。
四、精选水法规条文,使普法具有针对性
法律越来越多,法律的规定也越来越细,一部法律有上百条甚至几百条,如何让沿黄广大干部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掌握与他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是一个很大的难题。这关键在于要精选有关水法律、法规,与当前改革、发展、稳定的实践相结合,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文字、简明扼要的阐述,说明繁杂、深奥的法律条文,使法律宣传内容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五、注重校园宣传,辐射普法教育。
校园宣传教育是一个可忽视的重要举措,校园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一是学生多而集中,二是有固定的学习场所。与老师共同协作。把普法内容编写成易懂易记的顺口溜、三字经、打油诗,组织学生学习,培养“小小普法员”,让他们放学回家后,背诵给父母和他人听,使家长和学生都受到普法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一所学校就能覆盖一个村。这样,既使在校学生的得到了法制教育,又发挥了沿黄校园在附近村庄普法的辐射作用,从而提高沿黄群众的法律意识,巩固“五五”普法宣传效果。(作者:长垣河务局 朱金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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