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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上下合力推进“五五”普法、务求实实在在效果的历史进程中,黄委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为我们依法行政、依法治河、构建和谐黄河指明了方向和道路,明确了目标和任务。在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的治黄实践中,我们紧紧围绕“维持黄河健康生命”的终极目标,务求实效地开展工作,坚持形式和内容相统一,在形式上求新求活,在内容上求真求实,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在发展中进步,在进步中提高,有效地保障了治黄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在推动治黄事业的科学发展中,我们深刻体验到:治黄事业离不开沿黄群众的积极参与,沿黄群众是我们促进治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本力量,增强沿黄群众法律意识对于治黄工作意义深远、作用重大、不容忽视。
一、沿黄群众在治黄事业中的作用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主体,在治黄实践中要尊重沿黄群众的主体地位,注重发挥他们的主力作用,这样才能促进普法教育与治黄实践相结合。治黄事业与沿黄群众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他们对于治黄工作表现出良好的积极性、主动性:一是在维护黄河防洪工程安全完整中作用重大、效果明显;二是在防汛抢险中及时提供必要的人力和物力保障;三是在举报查处破坏防洪工程基础设施案件中发挥了主人翁作用;四是在普法宣传教育中既是受益者,又是水利法律法规的传播者和维护者;五是沿黄群众日益增强的法律意识和自觉意识体现了黄委“五五”普法的成果。
二、增强沿黄群众法律意识尤其重要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常常会出现沿黄部分村民为了一些局部利益或个人的一点私利,置国家的利益、黄河的安危于不顾,阻挠、干扰治黄施工,阻水片林、砖瓦窑厂等乱植乱建现象仍然不同程度的存在,以及近期出现在黄河下游河道的采淘铁砂船,这些案件发生,严重地阻碍了国家水利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和治黄事业的发展。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进一步加强沿黄群众普法宣传教育至关重要,作为黄河水行政主管部门任务艰巨,也是适应新形势、完成新任务、促进新发展的关键环节。增强沿黄群众的法律意识,有利于治黄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利于团结群众形成强大合力,有利于维护防洪工程的完整完好,有利于依法行政、依法治黄的目标实现,有利于长久“维持黄河健康生命”。
从“一五”到“五五”,每一个五年普法的实施都对沿黄群众的法制观念、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的提高产生了鲜明的推进作用,沿黄群众法律意识的增强更给治黄工作的扎实开展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黄委上下领导干部职工法律意识的增强也带动了沿黄群众知法守法并与不法行为作斗争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沿黄群众既是治黄事业的直接受益者,又是治黄事业的积极参与者,二者的良性互动是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维持黄河健康生命”的必要条件。
三、增强沿黄群众法律意识的措施和效果
广泛、深入、持久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使沿黄广大群众更深入地了解国家的水利法律法规和政策,法制观念和水忧患意识得到增强,提高了保护水资源、依法治河的法律意识。我们在结合工作、生活、学习和生产实际,自觉学习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同时,重点加强对沿黄群众的水利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一是坚持水利法制宣传教育与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相结合,大力弘扬“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使普法宣传教育的效果在沿黄群众中得以体现。二是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普法相结合,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12.4法制宣传日”等时机,加大《水法》、《防洪法》、《河道工程管理条例》等宣传力度,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让水利法律法规深入人心,让沿黄群众的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水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增强沿黄群众保护黄河、保护黄河工程的自觉性,减少水事案件的发生。三是坚持普法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推进依法治河。在不断的普法实践当中,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建立健全水管理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黄河配套水利法律法规体系建设,逐步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水行政执法体制。在开展专项执法活动中加强涉水事务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提升服务水平、服务效能、服务质量,更好地维护了沿黄群众的切身利益和防洪工程的安全完整。四是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相结合,在依法治国、以德治国的感化和指引下,促使法制宣传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的相互渗透和融合,使两者相互作用、相互促进,寓法制宣传于思想引导之中,做到以情感人、以理服人,更能为沿黄群众所乐于接受,极大地激发了沿黄群众参与治黄工作,使治黄工作更加有理、有力、有序、有效。
四、深刻认识增强沿黄群众法律意识的长期性、艰巨性
胡锦涛总书记深刻指出:我们党的根基在人民,力量在人民,血脉在人民。我们干事创业的目的是造福于民,确保黄河安澜,必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注重发挥群众的基础性作用。普法教育不仅要面向黄河干部职工,更重要的是深入沿黄群众,只有两者的法制观念、法治意识同时增强了,才能保证普法教育有的放矢。二十多年来的普法宣传教育实践告诉我们:一次良好的法治实践本身就是最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其效果远远胜过数次空洞的说教。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战略方针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宏伟目标,中共十六大更是强调了要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这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法制要求。依法治理黄河是实行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黄河健康生命的迫切需要,推行法制的过程必定要付出超常的艰辛和努力。我们在看到沿黄群众提升法制观念、“五五”普法又见成效的同时,也要认清其中的问题和不足,如制度还不完善,机制还不健全,沿黄群众的受教育程度还不够深入,对水行政法律法规的知晓率还存在盲点盲区,普法宣传教育还达不到家喻户晓,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素质和理念有待加强和提高,这就决定了普法宣传教育的持久性、艰巨性。
依法行政、依法治河是推进治黄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基础和前提,沿黄群众扮演着重要角色,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增强沿黄群众法律意识是黄河部门的重大责任,黄委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把“进一步提高沿黄群众的水法律素质和水忧患意识,营造自觉遵守水法规和爱护黄河、保护黄河、珍惜黄河水资源的良好社会氛围”作为“五五”普法的主要目标之一,黄河干部职工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带动沿黄群众知法守法、爱河护河,进而推动治黄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当前正是践行新时期治水思路,实现人水和谐,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水的重要历史时期,黄河开发治理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在黄委“五五”普法规划的引领下,我们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务实创新,快步踏上了依法治河的新征程,水政执法与工程管理同步上升到一个新层次、新台阶。展望未来,治黄事业任重道远、不容懈怠,我们要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接再历,进一步为治黄事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始终朝着“维持黄河健康生命”这个终极目标大步前进,为黄河流域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长垣河务局 张修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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