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水政执法检查制度的完善

2008-08-27 11:20

 

水政执法检查即是清除河道内的行洪障碍,及时处理水事纠纷、化解水事矛盾,确保黄河防洪安全的重要砝码,也是《水法》、《防洪法》和《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得以贯彻执行的重要途径。随着治黄工作中各项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如何有效的促使水政执法检查制度臻于完善成了每一个水政工作人员努力的方向。

一、     建立领导组织 力求分工明确

为搞好切实抓好水行政执法检查工作,首先要成立领导组织,一般要求由分管领导亲自挂帅,由水政工作人员具体分工负责,对各项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结合本单位执法检查的实际情况明确职责、确保责任到人。

二、     明晰检查行程  详记检查情况

在执法检查工作开始之前,由检查小组成员制定明晰可行的检查行程安排,明确检查时间期限。在检查过程中,要求由专人记载检查情况,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地点、检查人员、检查方式、检查内容、查处事件、处理情况等。

三、     认真分析总结  罗列整改建议

检查结束以后,水政工作人员根据检查记录,认真分析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集体讨论,集思广益,广泛收集意见建议,即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详细制定下步工作计划。(巩义河务局  李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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