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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河道管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采淘铁砂活动,近日,河南濮阳第一河务局出台了《濮阳黄河河道禁止采淘铁砂治理方案》。
该方案通过对黄河河道禁采铁砂工作的调查研究,全面掌握黄河河道采淘铁砂现象的动机、时空分布、设备手段、作案规律等情况的基础上,从指导思想、目标任务、职责分工、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了详细、具体的规定,建立起四个长效机制,使河道管理工作步入法制化、制度化、经常化管理轨道。。
水法规宣传机制。坚持开展水法规宣传,形成强有力的水法宣传攻势。在各村镇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制作宣传版面,出动宣传车深入沿黄乡村、繁华集市等场所,大力宣传上级的政策和文件精神和《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规,向沿河群众讲解采淘铁砂对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危害性,消除群众思想上对清理工作的误解和“躲风头”的错误想法,促使其打消采淘铁砂的念头,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制止在黄河河道内采淘铁砂行为的发生。
水上巡查机制。根据非法淘铁船只流动性大的特点,组建水上巡逻队,利用冲锋舟,开展不定时、不定点的全河段巡逻清查活动,特别是汛期,要加大巡查密度和频次,一旦发现有非法采铁活动,将予以严厉打击,做到发现一起、上报一起、制止一起,坚决取缔非法采铁,确保河道安全。
协作联动机制。积极发动地方政府力量,建立与地方公安、法院、交通、安监、海事等部门的协作联动机制,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对违法采淘铁砂分子形成强大威慑力。同时,开通举报电话,实行举报有奖制度,充分发动沿黄群众,形成多方位的监控网络。
责任机制。严格执法纪律,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要求执法人员在打击非法采淘铁砂的过程中要端正工作态度,严禁借查处违法违规为名,行特权、谋私利;要依法办事,所有涉及行政处罚案件,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做到执法主体合法、执法程序合法、使用法律法规得当;不得随意超标准乱收费、乱罚款,严禁态度粗暴、滥用职权。 如因工作疏忽,对禁采工作不力,造成工作被动的将按照防汛纪律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刘俊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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