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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湖蓄滞洪区管理办法》作为山东黄河“哑铃战略”、东平湖治理开发的法律支撑,引起山东河务局、东平湖管理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为广泛征求建议,12月18日,东平湖管理局组织有关老领导、老专家进行立法讨论,该局副局长格立民、尚长昆参加座谈会议。
东平湖蓄滞洪区是黄河下游防洪保安全的“王牌”,是国家防总划定的重点蓄滞洪区,是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的重要调蓄水库。但由于开发治理缺乏有效的法律支撑,给依法管理带来困难。2006年,东平湖蓄滞洪区的管理纳入“哑铃战略”重要组成部分,受到黄委、山东河务局的高度关注;2007年,《东平湖蓄滞洪区管理办法》纳入黄委“十一五”立法规划。
会上,老领导、老专家根据多年工作经验,立足东平湖治理开发的实际,积极献言献策,重点就流域管理和区域管理权限划分、东平湖水资源开发利用等问题进行了讨论,从东平湖蓄滞洪区的规划建设、调度运用、水资源管理、开发与保护、防洪避险、工程管理与保护等方面提出许多建议和意见。(李斌 胡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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