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黄河推进东平湖蓄滞洪区立法进程

2007-08-15 17:45

 
 

《东平湖蓄滞洪区管理办法》作为山东黄河“哑铃战略”、东平湖开发治理的法律支撑,引起山东河务局、东平湖管理局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于8月8日,在东平湖管理局再次召开立法座谈会,8月11日,对该局所辖的堤防工程、涵闸设施、通讯线路、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等进行了实地考察。

东平湖蓄滞洪区是黄河下游防洪保安全的“王牌”,是国家防总划定的重点蓄滞洪区,是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的重要调蓄水库。但由于开发治理缺乏有效的法律支撑,给合法管理带来困难。2006年,东平湖蓄滞洪区的管理纳入“哑铃战略”重要组成部分,依法治理势在必行,受到黄委、省局的高度关注;2007年,《东平湖蓄滞洪区管理办法》(代拟稿)纳入黄委“十一五”立法规划,东平湖管理局把此项工作列为该年重点工作之一,成立了以分管局长为组长的“东平湖立法工作领导小组”。

8月8日,省局水政处负责人、东平湖管理局领导班子成员及水政、河务、办公室等局机关相关处室人员参加座谈会议。会上,与会人员就东平湖立法的定名、章节划分、主要内容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对《东平湖蓄滞洪区管理办法》(代拟稿)中所涉及的总则、规划建设、调度运用、水资源管理、开发与保护、防洪避险、工程管理与维护、罚则、附则等方面内容逐条进行讨论、修改。

随后,相关人员认真梳理会上提出的意见,结合实地考察情况,对具体内容进行了修改和充实。(史乃英  李 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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