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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濮阳第一河务局在全局范围内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制定下发了《加强行政监察强化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组织水政人员梳理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标准、分解执法职权、划分岗位责任等项工作。
一是坚持宣传和执法同步、教育和清除并举的方式,不断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严厉查处各类水事违法行为,打造规范执法,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是抓培训,提高队伍素质。该局坚持业务培训,举办业务培训办,组织执法人员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同时,还积极组织执法骨干参上级部门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和法律知识培训。通过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和学习,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办案能力有了明显的提高,无发生一例错案,促进了水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针对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水政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规范执法行为,重点从梳理相关制度入手,形成以制度约束管理,促使水政执法工作整体上台阶;四是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效能低下、贻误工作,导致影响全局工作部署或目标任务的部门及有关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责任追究方式采取谈话告诫、责令限期整改、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岗位调整、降职使用、责令辞职、建议免职等不同程度的处分。
通过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深入落实,水政人员执法行为日趋规范,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水平不断提高。(冯慧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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