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县河务局水政执法明确职责 落实执法责任

2008-08-27 11:19

 

范县河务局水政监察大队成立以来,本着严格规范的执法程序、依法行政的生命线的原则,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能职责,通过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明确执法职责,健全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逐步走上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轨道。

该局水政监察大队制定了《水政监察大队职责》、《水政监察办案规定》、《水政执法统计工作制度》《水行政执法依据》、《水政监察巡查制度》、《水政监察责任制》、《水政监察责任追究制度》、《水政执法装备的配置及管理制度》《水政监察员奖惩办法》、《水行政执法程序图》等制度,严格执法程序办事,把好立案关、调查取证关、案件定性关、查处程序关、案件执行关及结案关,特别是在执法案件处理中严格区分简易程序与一般程序的关系,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明确的期限规定,切实做到秉公执法、文明执法、优质执法。与此同时要求水政监察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以人为本,注意工作方式方法,文明执法,热情服务,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着力塑造水政监察队伍勤政、务实、廉洁、高效的良好形象。(宋士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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