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河务转变观念打造“为民”水政执法队伍

2008-08-19 18:06

 

    近日,巩义河务局积极开展“人性执法、文明执法、服务执法”创建活动,进一步转变观念,极力打造“为民”服务型水政执法队伍,坚持以服务理念为先导,实现服务与管理并举,促使每一位水政执法工作人员都能很好的履行自身的管理职能、服务职能、宣传职能。

 在创建过程中,该局明确提出在水政执法过程中,工作人员要坚守四项“为民”政策:“普法为民”,古有语“不知者不为罪”,在现代社会里,虽说“不知”已经不能成为免责的事由,但是根据以人为本、坚持执法人性化的基本要求,工作人员在行政过程中要坚守一个主导思想,执法的目的不是为了处罚,法律存在的目的不是为了惩治,要坚持“普法” 重于“普罚”,“法制教育,全民守法”优于“违法处罚,以儆效尤”,要扎扎实实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切实使法律为民所知,为民所循,为民所用;“许可为民”,伴随着市场经济下效率化作业要求的进一步提升,该局要水政执法工作人员在办理行政许可时要做到及时便民,可以灵活采取规范行政许可审批程序、简化许可证发放程序、积极提供上门服务、因地制宜开展现场办公等方式办理相应的行政许可手续;“监管为民”,为切实给沿黄群众提供一个优良的生存环境,该局要求工作人员加大对河道安全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采用巡检、抽检、飞检等方式对辖区内的各项行为活动进行全面了解,特别针对违法违规行为多发区要重点监管,准确有效的落实情况;“处罚为民”,“不罚不足以平民愤,不罚不足以警世人”,针对河道内的违法违规的行为和事件,该局要求工作人员充分的考虑责任主体违法违规行为的行为方式、手段、危害后果、主观过错等因素,力求责罚相适应,避免畸轻畸重,这样既可以保护受害者的利益,也给行为实施者一个公平合理的处理结果。(李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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