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实施水利部于2000年6月颁布的《黑河干流水量调度管理暂行办法》(水资源〔2000〕221号),积极组织实施黑河干流水量调度,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由于黑河水事矛盾极其尖锐,流域管理基础相对薄弱,在水量调度工作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亟需对该《办法》进行修订。
为此,在水利部和黄委的指导下,黑河管理局在总结近年来黑河干流水量调度工作的基础上,吸收近年来黑河水量调度中成熟的经验和做法,明确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并进一步健全完善黑河干流水量调度的管理制度,起草并修订了《黑河干流水量调度管理办法》(初稿),并上报黄委。
黄委在对该《办法》进行审查和多次修改后转发至有关省(区)水利厅和驻地部队水务局,在充分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又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黑河干流水量调度管理办法》(送审稿),并于2006年12月12日正式上报水利部待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