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近日读到一篇关于注重做事细节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的文章,很受教育,现把其阐述的思想理念写出来与大家共勉。
都说安全生产是电力企业各项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作为口号和方针,应是具体的和实在的,能使大家听得到、看得见、摸得着。要抓好安全工作,各级人员要深刻领会和贯彻“隐患险于明火”的重要思想,超前管理,超前控制,制定事故预想和防范措施,查找安全隐患和死角,大力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决不能“生产有计划,安全一句话”,或者“安全第一”只喊在口头上,“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在安全工作中有太多的人,总不屑一顾事物的细节,殊不知,我们普通人,大量的日子,都是在做一些小事,假如每个人能把自己所在岗位的每一件小事做好、做到位,就已经很不简单了。作为水电工作者,安全工作是重中之重,需要各方面互相配合。细节还得从工作的日常行为和学习习惯抓起。
在工作中要把安全工作做到位,必须要以身作则脚踏实地,从小事做起。要想比别人更优秀,只有在每一件小事上下功夫。不能只看到人家成功的辉煌,而很少去关注他们工作中对细节的用心。对于敬业者来说,凡事无小事,简单不等于容易。因此,要积极倡导花大力气做好小事情,把小事做细。
电力生产是一门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而生产安全又是这一系统工程中诸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一般而言,电力生产事故有三类:一是“天灾”,如雷电、大风、暴雨、施工爆破等不可控或不便控的自然因素,有其突发性。二是线路、设备、器材的“先天不足”,有其隐蔽性。三是“人祸”,人为地违法、违规、违章,有其盲目性。而“人祸”占所有事故中的绝大部分。其又可分为三种表现形式:其一是对规章明知故犯,明知这样做不符合要求,但图一时方便或抱着侥幸心理的习惯性违章。其二是对规章似懂非懂,知其一,不知其二,工作中又恰好在其二中发生了问题。其三是对规章不懂装懂,稀里糊涂,发生了事故才恍然大悟或恍然半悟。不管是那种形式,都与没有重视安全工作中的细节有关。
作为一种态度,“重视安全工作中的细节”在工作中就会用心投入实实在在地做事,追求卓越;作为一种责任,“重视安全工作中的细节”就会带着一种正确的思维与判断,遵章守制避免重蹈覆辙;作为一种境界,“重视安全工作中的细节”就会在规范自己的行为举止时也留意对他人生命财产的关心。只要我们每个人、每个家庭以至于整个社会都把安全生产作为一种责任和自觉行动,那么,就一定没有消除不了的隐患和避免不了的事故。
去年我国因安全生产事故死亡的人数已经比上一年减少了14000多人,虽然死亡人数在逐年减少,但却还远远没有达到让人放心的水平。人们在辽宁特钢及类似事故中表现出的松懈和“习以为常”的冷漠,仍然在敲打着安全生产领域的严峻现实。要让生产真正安全,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让我们记住这句至理名言:只有安全生产,我们才能平安回家。只有重视安全工作中的细节,生活才能永远是春天。(王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