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事案件包括水事违法案件和水事纠纷案件。“水事违法案件”是指水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水法规对违反水法规行为的责任人给予行政制裁的事件及违反水法规行为情节严重,由公安或司法机关查处的案件。水事违法案件是以法律为准绳进行衡量的,因此可以依据“准绳”,通过告诫、制止、管理等措施进行防范。黄河上的水事违法案件更具有防范性:一是案件发生地相对固定;二是违法行为人相对集中。
根据多年来水政工作的经验,笔者认为,黄河水事违法案件的防范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一是做好水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水法规宣传教育是水政监察的一项基本工作,也是防范水事违法案件的重要措施。水法规的宣传教育不仅可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遵守水法规的自觉性,而且有助于监督、打击水事违法行为。目前,通过黄河水行政主管部门多年来坚持不懈地宣传,沿黄广大群众的水法规意识有了很大提高,但要形成保护黄河工程、打击水事违法行为的良好群众基础,还需要我们继续做好切实有效的水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二是严厉打击水事违法行为 严厉打击水事违法行为,是依法制止和防范水事违法案件更有效的直接措施。对已经发生的水事违法案件,应依照水法规快速查处,严肃处理,维护水法规的尊严,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严厉打击水事违法行为,将极大地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同时,它作为一种惩戒式的宣传教育,在群众中产生的作用是法律条文宣传所不能替代的。 三是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要逐步建立一个让社会有关执法部门、沿河沿堤行政村镇等广泛参与、齐抓共管的水法规贯彻落实运行机制。每月或每季度向沿河沿堤乡镇派出所、行政村委会及各执法职能部门发放意见卡,以便征得他们对水政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使沿河沿堤村镇及有关职能部门进一步了解黄河、认识黄河工程的重要性、掌握和熟悉国家对黄河工程新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等,从而为水行政执法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是加强巡查管理工作 在依法打击水事违法行为的同时,加强水利工程和河道范围内的日常巡查管理工作,不给违法分子可乘之机是防范水事违法案件的又一重要措施。按照已制定的巡查管理制度,专管人员在各自工程和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经常性的巡视检查,对近堤取土、违障建筑、损毁工程设施等违障行为力争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把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或初始阶段。出现不能解决的重大案件要及时上报。
依法治河、依法管河是治黄事业发展的必然,减少违法案件、维护黄河管理秩序是依法治河的重要内容。在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水政监察人员的努力下,通过宣传、打击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以及巡查管理制度的健全和实施,水事违法案件的发案率必将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制观念的不断增强而逐步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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